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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环保厅:环保出问题 市县区长将被约谈
2015-10-28 09:22:00  来源:  责任编辑:黄柳青  

  东南网10月2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曾咏发)地方政府环保不力,一把手或将面临被公开约谈。记者27日从省环保厅获悉,省环保厅日前出台环境保护约谈暂行办法,针对未履行环保职责或履职不到位的地区,环保部门通过约见市、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依法告诫谈话、指出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

  “作为一种行政措施,约谈相当于亮‘黄牌’警告,给地方政府施加压力,从而变为环保动力。”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约谈可由省环保厅单独实施,也可邀请组织、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必要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行风监督员、媒体和公众代表列席。

  该约谈暂行办法规定,经省环保厅现场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约谈:未落实国家和本省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划,或未完成环保目标任务,辖区内可能发生严重生态和环境问题的;区域或流域环境质量指标长期超标,或存在严重环境污染隐患,威胁公众健康、生态环境安全或引起环境纠纷、群众反复集体上访的;辖区内存在公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或屡查屡犯、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长期未纠正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或大气、水、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严重滞后,或危险废物管理目标难以完成的;触犯生态保护红线,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威胁和破坏的;辖区内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辖区内干预、伪造监测数据问题突出的;辖区内干扰阻碍环境执法问题突出的;辖区内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落实,可能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落实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整改要求不到位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不到位等。

  根据约谈程序,约谈时,环保部门要说明约谈事由和目的,指出被约谈方存在的问题;被约谈方就约谈事项进行说明,并当场表态,提出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以及相关整改要求和时限。约谈结束后将形成约谈纪要。被约谈方应及时将落实情况书面报省环保厅。

  记者点评>>>

  让约谈显威力

  因环保工作不力,今年初以来,全国20个城市“一把手”被环保部约谈。在媒体的聚焦下,“一把手”们表达歉意、做出承诺,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今年第一个被环保部约谈的山东临沂市长曾公开承诺:“接受了这次约谈之后,我向你们保证,不会再接受第二次约谈。”5天后,该市对全市57家污染大户紧急停产整顿。

  省环保厅出台环境保护约谈暂行办法,规范约谈制度,明确对象期限,建立长效机制,值得叫好!约谈不能空谈,要说一不二。只要制度有刚性,环保才有权威。此外,检验约谈有无效果,还有一大法宝就是“公开”。越公开透明,约谈的威力就越大。在公众面前曝光让被约谈者丢面子,重压之下才能促进实干。期待通过约谈,让八闽天更蓝、水更净、环境更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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