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清流新闻
更多》党员之家
更多》文化之窗
当前位置:首页 > 清流新闻网 > 旧栏目
新驾考《大纲》11月1日起在厦实施 有何变化
2016-10-27 16:48:00  来源:  责任编辑:邱东莲  

  今后,厦门市民学车不再“一板一眼”,不仅可以灵活选择教学时间,还能自由选择教练员,实现“先培训后付费”。

  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下文简称新《大纲》)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运管处驾培科了解到,目前厦门共有82家驾校,从11月1日起,新《大纲》将在厦门落地实施,其中“先培训后付费”模式将于12月起开始试行。

  驾考新政发布后,学员学车考证将产生哪些变化?学车费用是否也会相应变化?就市民关心的相关问题,晨报记者采访了驾培科相关负责人。

  声音

  驾培协会:

  学时减少

  但质量不降

  厦门网-海西晨报讯 (记者 雷妤)昨日上午,市运管处和市驾培协会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内容是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

  在厦门市驾培协会秘书长杨子江看来,新《大纲》的变化特点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一是“新”,二是“实”。

  所谓的“新”,指的是新《大纲》的理念、内容和结构有了较大的改变和“创新”;所谓的“实”,指的是新《大纲》实用性更强了,更加符合教学规律和教学要求。

  “虽然学时减少了,但我们要求驾校培训质量不会下降。”杨子江说,目前协会也组织驾校学习新《大纲》,提前适应新《大纲》的要求。

  驾校:

  计时系统

  将更加完善

  “新《大纲》实施后,培训更规范了。”汉马驾校总教练辛志辉告诉记者,11月1日起,驾校的计时系统将与车管所对接,这意味着,以后如果没有学到相应的学时,将无法参加考试。

  辛志辉说,以前计时系统未与车管所对接,无论学员是否有学到相应学时,都可以参加考试,对接之后,计时系统已经不存在漏洞。

  关于“先培训后付费”的计费方式,辛志辉告诉记者,按照要求,驾校会拿出30%的车辆进行试运行,学员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

  解读

  关键词1:学时减少

  不代表学习时间变少

  记者了解到,早在去年年底,厦门运管部门就在酝酿此次驾培改革。

  与旧《大纲》相比,新《大纲》适当降低了培训学时要求。例如,C1车型由78学时调整为62学时,C2车型由78学时调整为60学时。

  除了调整学时外,新《大纲》还明确规定,小型车培训里程最低不得少于300公里。结合厦门道路交通实际情况,规定参加小型车培训的学员,结业时总训练里程不得少于300公里,参加大型车培训的学员训练里程不得少于400公里。

  驾培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学时有所减少,但并不代表学习时间变少,这仅是最低学时要求,学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学习时间。

  关键词2:先培后付

  可自主选择时间、教练

  备受关注的还有新《大纲》中新增了“先培训后付费”的支付方式。

  按照新《大纲》,学员不必一次性交齐所有的培训费用,只需在报名时一次性支付理论知识培训费与教材费、建档材料费等。具体实操学车时,学员每次完成驾驶操作技能培训后,按预约时段学时价格支付培训费用即可。

  也就是说,今后可以计时收费,学员可以根据驾校公布的价目表选择学习时段和教练。据介绍,根据平峰期、高峰期、节假日不同,价格也有区别,学员可自主选择满意的时段和教练,学习完后支付费用。

  “与以前的收费方式相比,这种模式让学员掌握了更多的主动权,对学员更有利,但对驾校教练是一个考验。”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运管部门给予厦门驾校一个月准备时间,有条件可以先试行,但要求12月起全市82家驾校都要上线“先培训后付费”的功能。

  关键词3:学车费用

  根据需求选择支付方式

  也许不少市民会有疑问,新《大纲》实施后,学费是否会上涨?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驾校可以“先培训后付费”,但这并不是惟一的支付方式。驾培科负责人介绍,今后学员学车有三种支付方式,分别是一次性收费、分段收费、计时收费(先培训后收费)。

  哪种付费方式更划算?那就得根据学员自身的学习能力来判定了。

  “对于一些学得快的学员来说,计时收费更省钱,而对于那些学得慢的学员来说,可能一次性收费和分段收费更适合他们。”负责人说。

  关键词4:考试流程

  科目二、三可连着考

  新《大纲》明确要求,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与“道路驾驶”教学交叉融合,“基础和场地驾驶”与“道路驾驶”交叉训练。

  这意味着,学员可边进行理论学习边上车实际操练,各科目可以相融合,同时进行训练,不仅节约时间,也节省了驾考成本。值得注意的是,必须通过科目一考试后,方能参加科目二、科目三考试。

  不仅如此,根据今年4月实施的《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记者 雷妤)

主管单位:清流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519号
闽ICP备10031772号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111007号
电话:0598-5329559 业务合作QQ:1476150670 投稿信箱:14761506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