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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
2017-06-01 15:48:00  来源:  责任编辑:邱东莲  

  5月31日,省长于伟国主持召开福建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福建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福建省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方案》,决定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议指出,当前福建省已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坚持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优服务,进一步优化全省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可及性和资源利用率,到2020年实现千人均床位数6张、千人均医师数2.5人、千人均护士数3.14人。会议强调,要明确资源配置与调整思路。坚持总量扩充与结构调整相结合,推动结构优化,增加资源短缺地区及薄弱领域的医疗卫生资源,补齐短板;加强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区实际情况,实施差异化床位发展策略。要注重提升医疗中心服务水平。依托省、市三级医院建设北部、南部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支持省立医院、医大附属协和医院、医大附属第一医院建设成为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并在3所高水平医院建设10个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在省、市三级医院建设60个省级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要突出省办医院规划布局。在福州等地分别设置18所省属医院,其中省办综合性医院6所、中医综合性医院3所、专科医院8所、妇幼保健院1所;打破省会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行政隶属界限,统筹推进省、市公立医院协同发展,到2020年规划设置床位18420张。

  会议指出,实施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减轻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缓解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促进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稳定脱贫,具有重要意义。《方案》明确,保险政策期限从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保障对象为2016年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及每年新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方案》提出:对“目录内”医疗费用,保障对象在省、市、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基础上,报销比例的上限为省级50%、市级70%、县级90%、乡级95%;对保障对象中符合条件的13种大病治疗人群医疗费用自付部分,通过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补助后,剩余部分采取救助的办法,按照90%予以补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个人缴费部分,由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基金承担。会议要求,要实行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医保部门要将就医流程、办理程序、补助救助标准向社会公开;定点医疗机构要开展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全员培训和政策宣传,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提供规范、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会议强调,大力整治“吃空饷”问题,对于建设廉洁政府,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部署,福建省于2015年全面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持续推动相关投诉举报的排查处置,“吃空饷”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会议指出,针对“吃空饷”问题的隐蔽性反复性,要从源头上加强综合治理,形成防治长效机制。要突出各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组织人事政策,加强对人员“进、管、出”环节的全覆盖综合管理。要加强部门联动,严格监督管理,建立机构编制、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工资管理、社保缴费、财政预算等工作的互联管理平台。要把预防、治理“吃空饷”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范畴,坚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实行“零容忍”。(记者 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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