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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流房地产补贴政策问题
2017-12-11 10:30:27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吴建平  

    清流县乔先生在三明12345便民服务平台问:本人在清流县迎屏佳苑购买一套住房,购房时销售人员说政府对购买用户有如下补贴:1、团购补贴,一平米补贴一百元。2、政府一次性补贴1.5万元。3、契税补贴。4、清流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每平米补贴200元。请问是否真实?何时发放?

    清流县住建局于12月5日回复:根据《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清政[2016]40号文件精神,你购买迎屏佳苑商品住房可享受契税奖励、购房补助等优惠政策,经团购备案的还可享受100元/平米的购房补贴,系2013年1月1日新入编的大中专毕业生还可享受200元/平米购房补助。根据政策,购房优惠政策的确认及兑现。①在有效期限内签订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②完成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预告)登记作为补助和奖励的确认条件;③购房补助和契税奖励,一律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后统一给予兑现。目前,迎屏佳苑尚未综合竣工验收,还无法办理产权证,上述款项县财政还无法给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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