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午,清流县教育局与福建富闽基金会举行资助贫困生签约仪式。三明市教育局副调研员余百火、县政府副县长黄春明参加签约仪式。 会上,福建富闽基金会办公室主任郑宇、县政府副县长黄春明、县教育局局长江长文代表在协议上签字。根据协议,双方将围绕教育领域,针对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积极开展捐资助学工作,并从2018年起福建富闽基金会将每年资助清流县一批大学、中学贫困生完成学业,县教育局负责贫困生的推荐、审核、把关工作,确保资助款如实发至贫困生手中。 今年,福建富闽基金会将资助清流县10名本科大学贫困生,每人每年5000元;10名高中贫困生,每人每年1500元;10名中学生贫困生,每人每年500元。共计7万元。(清流县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