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下旬,清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福建省森林条例》(以下简称森林法“一法一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在李兴荣副主任的带领下,先后深入嵩口、余朋、沙芜、灵地、嵩溪等乡镇,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形式,对全县贯彻实施森林法“一法一例”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期间,检查组听取了县林业局、有关职能部门和部分镇政府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就贯彻实施好森林法“一法一例”进行深入讨论,并围绕森林法“一法一例”的宣传贯彻工作,特色林业发展、公益生态林建设、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森林执法队伍建设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结束后,调研组将形成森林法“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