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点示范村建设情况调研
6月17日-22日,清流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县域乡村振兴示范点示范村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赖坊、沙芜、龙津、温郊、嵩溪、林畲等乡镇,实地察看省、市、县部分乡村振兴示范点示范村建设情况。通过召集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宣传部、文旅局、组织部、人社局、政法委、发改局、财政局等部门召开座谈会方式,对全县乡村振兴示范点示范村建设情况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广泛收集相关工作情况意见建议,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 调研组指出:乡村振兴要坚持农村优先发展,按照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要求,推动城乡一体、融合发展。 调研组建议:要加强规划引领。要结合村情实际,及时修编村庄规划,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分类建设,引导村庄个性化发展;要继续加大宜居环境整治力度,提升城乡环境治理水平,全面巩固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要进一步加强示范引领作用,示范点建设要尽可能覆盖到更多的乡村,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推进全面振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