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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粮食购销公司招租公告
2021-05-14 18:04:58  来源:清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  

福建省清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租以下房屋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租人资格条件、承租方代表以及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承租人资格条件:承租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相关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2.承租方代表:指全权代表承租人参加招标活动并签署招租文件的人员。承租方若为自然人的,必须亲自参加招标活动,不得另行授权他人招标,否则其招标将被拒绝。承租方若为其他组织机构的,可以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招标,如果承租方代表为授权代表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承租人或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

3.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承租人在招标报到时必须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及其他组织或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及其他材料。

二、招租起始价、报名及租赁期限、租赁条件

1.招租房屋坐落及情况

福建省清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拟招租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坐落地点   

面积㎡   

租金   

备注   

标的1 

福建省清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龙津镇龙城街129幢金谷大厦一楼(森兴百货)

约525㎡

38088元/月


标的2

福建省清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龙津镇龙城街129幢金谷大厦一楼(康佰家大药房)

约363.78㎡

26192元/月


3  






2.租赁期限暂定五年,按月支付租金,收取三个月合同履约金。

三、限制入驻经营使用范围

限制入驻经营使用范围:招租资产不允许经营和储存危化项目。

四、竞价方式:   

一次报价,最高价中标。中标人(单位)合同签定时(报名押金可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单位)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到福建省清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金谷大厦三楼)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中标人视同放弃中标权。房屋所有权单位将收回中标房屋并没收报名押金。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押金

报名截止时间、地点: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0日止,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福建省清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金谷大厦三楼)报名;报名收取三个月房租押金。报名押金于2021年5月20日下午17:30分前汇入招租人帐户(单位全称:福建省清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清流县农业银行;帐号:138801010006631)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5月21日上午9时正。

地点: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鸿广场二楼)。

联系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5321901,13605977299   


福建省清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4日

主管单位:清流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5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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