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兴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等 143 户企业(见附件): 至2022年4月11日,你等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至今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三明市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现敦促你等单位依法组织清算,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清算组备案或注销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清算组备案或注销登记手续的,我局将依据《行政许可法》《三明市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注销。 特此公告。 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