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县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经研究,公开招聘县、乡(镇)计生服务站(所)医学类紧缺专业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清流县计生服务站卫技人员3名,男女不限;乡(镇)计生服务所卫技人员5名,女性。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乡(镇)计生服务所职位:全国范围内全日制普通中等、高等学校毕业的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临床医学、计生医士、妇幼医士、西医士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也可报考,但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执业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二)县计生服务站职位:全国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临床医学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也可报考,但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执业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计划生育事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1日至1994年3月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2年3月8日至6月8日。
(二)报名地点:清流县人口计生局办公室(县政府一楼)。联系电话:0598-5322475。
(三)有关要求: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彩照1寸3张。填写报名表,按省有关部门规定每人交报名费80元。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符合公告所设定的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等证件,必须在7月30日前取得。
四、考试及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的县、乡卫技人员属我县确定的紧缺专业,不进行笔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聘用。面试总分为100分。为确保招聘人员有较高素质,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已取得执业资格的优先聘用。参加面试的考生除面试得分外,不再加任何奖励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在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70分以上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负。
(二)考核: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调档,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和综治、计划生育等部门协审,合格的考生予以公示。
(三)公示: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
(四)聘用:考生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在试用期内表现不好、无法胜任工作或有其它违法违纪情形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清流县公务员局
清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