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在严格落实“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严明“四个方面八条禁令”换届纪律要求,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方面
1.坚决禁止本人或通过他人采取找门路、拉关系、套近乎等非组织方式,或以资历、资格、业绩等为由向组织提出要求,谋取个人职务升迁、职级待遇提高或岗位调整。
2.坚决禁止利用职务便利,干预、影响下级或原任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帮助特定人员向有关领导引荐或要求予以关照。
二、违反换届程序方面
3.坚决禁止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超职数配备干部。
4.坚决禁止随意增减或调整领导班子换届组织与选举工作程序。
三、跑风漏气方面
5.坚决禁止私自打探或泄露尚未公开的干部任用工作方案,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以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信访举报调查处理等情况。
6.坚决禁止传播小道消息,随意猜测、议论各级组织人事安排工作。
四、履行主体责任方面
7.坚决禁止各级党委及有关职能部门不履行职责,影响换届进度、换届秩序和换届风气。
8.坚决禁止相关责任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换届不良影响。
清流县委组织部 201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