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视频 热点 公告 党员 专题 价比 交通 城建 工业农业 招商 苏区 客家 旅游 宣传 特产 美食 宾馆 县志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清流县公安消防大队关于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专职网格员的公告
来源:清流县公安消防大队     编辑:黄柳青   2016-08-19 09:48:00      字体:

  招聘岗位(1):政府专职消防员(男) 

  工作地点:清流县公安消防大队龙津中队 

  年 龄:18-35周岁 

  待 遇: 

  1.工资按不同岗位、技能、工龄、级别标准确定,每月1900-3000元,工资由政府财政保障,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工作满1年后享受带薪年假20天,每年定期安排体检。 

  3.政治合格,经考察批准,可入团、入党。 

  4.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5.每月享受休假10天。 

  任职条件: 

  1.政治思想可靠、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范围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 

  2.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身体健康,体检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3.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有运动特长、有技术专长、会做文字材料及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优先录用。 

  工作职责: 

  1.政府专职消防员从事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抢险救援及后勤保障工作。 

  2.报名地点:清流县公安消防大队龙津中队 

  3.联 系 人:黄麒炜(中队长) 

  4.联系电话:15159116046 

  招聘岗位(2):专职网格员(女)

  工作地点:清流县公安消防大队 

  年 龄:18-35周岁 

  待 遇: 

  1.工资按消防文职人员标准确定,每月1800-2500元,工资由政府财政保障,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工作满1年后享受带薪年假10天,每年定期安排体检。 

  3.政治合格,经考察批准,可入团、入党。 

  4.工作日上班时间参照政府工作人员,周末双休。 

  任职条件: 

  1.政治思想可靠、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范围记录,并 符合政审要求。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标准执行。 

  3.大专及以上学历,会搜集整理材料和有文字功底的人员优先录用。 

  工作职责: 

  1.政府专职网格员主要负责日常指导乡镇开展消防监督网格化工作及消防宣传工作。 

  2.报名地点:清流县公安消防大队龙津中队 

  3.联 系 人:黄麒炜(中队长) 

  4.联系电话:15159116046

收藏】【打印】【关闭
公 示 公 告 更多>>
清流县车改封停政府公务车辆拍卖公告
清流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公告
“喜迎十九大•创新创业在清流”摄影赛通知
“喜迎十九大•幸福新清流”作品征稿启事
视 频 新 闻 更多>>
【新闻】2017年05月08日
【新闻】2017年05月05日
【新闻】2017年05月03日
【新闻】2017年04月28日
【新闻】2017年04月26日
台湾农民创业园
主管单位:中共清流县委宣传部 地址:清流龙津镇龙城街22幢

闽ICP备10031772号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111007号

电话:0598-5329559 业务合作QQ:1476150670 投稿信箱:admin@fjql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