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性质与活动宗旨
清流文学院是由清流县民政局批准而正式登记注册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文化活动的社会组织。其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搭建文学创作平台,大力弘扬先进文化,促进文学艺术交流,为推进我县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
二、发展过程与业务范围
清流文学院是在原清流三月三诗文社的基础上发展壮大而成的。该社成立于2003年3月,原有30多名社员,大部份分布在清流城关。12年来,诗文社以弘扬客家文化、加强文化交流、创作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学艺术作品为宗旨,为繁荣城区文化、提升全县文化品位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经多方筹划酝酿,由叶国斌、吴传义、刘光军、董美娟、温文梅等为发起人,正式注册成立清流文学院,原30多名社员全部吸纳为文学院会员,并按章程继续向社会招收新会员,力争团结聚集全县一切文学爱好者,共同努力繁荣我县文学艺术创作事业。
清流文学院业务范围是:
1、按计划组织会员开展文学鉴赏和习作活动;
2、按计划组织会员参加各类调研采风考察活动;
3、按计划展出、刊发或结集出版会员文学作品;
4、按计划在城区中小学设立活动基地,协助开展中小学文学社或文学兴趣小组活动;
5、应邀为社会团体或个人撰写有关宣传诗、联、文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