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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办单位: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地址:清流县金星加工区(嵩溪镇青山村) 三、项目联系人:罗炳根 联系电话:0598-5251040 四、项目建设的理由和条件: 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已升格为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清流金星加工区属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四区一会”中的一个重要建设区,座落清流县嵩溪镇青山村,距建设中的泉南高速公路互通口 9公里,距县城15公里,省道204线穿园而过,永宁高速段开通后距泉州 255公里,厦门350公里,福州330公里,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园区总体规划面积 10平方公里,采取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办法,目前已按“五通一平”要求,完成2500亩第一期工业产业用地开发,有 3家企业入驻。现拟进行第二期2000亩工业用地整体开发,可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土地、基础设施开发和二级招商引资。入园企业可享受海峡两岸合作相关优惠政策及园区地方配套的优惠政策。园区所在地清流县工业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特别是国务院最近出台的《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的若干意见》、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升格为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及永宁高速(清流段)的开工建设,将给园区工业产业的发展带来良好优势和巨大机遇,开发市场前景广阔。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规划面积2000亩,可进行土地、基础设施、标准厂房建设等工业地产整体开发和二级招商引资。 六、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0亿元(含入园项目)。 七、合作方式:合资、独资或合作。 八、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完成了园区详细控规。 九、配套政策及条件:实行包干地价,自行招商,享受我县工业地产及生产性项目有关投资优惠政策。 |
闽公网安备35042302000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