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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清流杯”全市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2010-06-20 10:34:00  来源:  责任编辑:邱东莲  

 为了反映清流的经济社会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和变化,用摄影艺术的表现形式,精心创作一批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摄影作品,从不同角度展示清流县的资源、成就和典型,多角度地展现清流县新面貌,广泛宣传清流,特举办“魅力清流”摄影大奖赛。
     一、参赛范围及作品内容
    此次大赛面向全市所有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征稿,欢迎踊跃来稿参赛。参赛作品应紧扣主题,以清流三个文明建设风貌为题材,以“魅力清流”为主线,充分体现各条战线围绕实施“做大城区、做强产业、做优环境”创新型发展战略,积极投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全力打造“魅力清流”。凡在清流县境内创作的、真实反映清流县自然风光、风土人情、名胜古迹、城市建设、社会经济发展成就等新闻和艺术照片均可参赛,参赛作品应以突出创新、艺术品味高、表现手法新、拍摄角度广、视觉冲击强。
     二、参赛细则:
     1、本次比赛全部采用网上投稿。主办单位在今日三明网设立《“魅力清流杯”摄影大奖赛专栏》,接收展示参赛者上传的参赛作品。
     2、参加“魅力清流杯”摄影大奖赛评优活动者首先须注册为今日三明论坛会员,并且已阅读和接受本活动规则。同一位参加者必须始终使用同一注册网名投稿,并且不得使用真实姓名注册,否则主办单位保留取消其作品参评资格的权利。
     3、参评作者在今日三明论坛《“魅力清流杯”摄影奖赛专栏》中发帖,参评图片必须为原创作品,参赛作品按“作者网名-《作品标题》”格式书写标题,同时须配发3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4、每个帖子中最多只能发30幅(组)照片,组照可包含3-6张单幅图片(组照图片合起来算一幅作品),并且必须在参赛标题栏中的《作品标题》之后注明“组照”或“组图”字样,如未注明,将按单幅作品计算数量。
    5、图片一律使用jpg格式,长边600-900像素,文件大小在500K以内。图片较多时,应将每幅图片的长边设定为同样大小,否则会影响图片观看效果。
    6、被协会邀请参加创作人员每次必须在论坛赛事专区发布20幅不同内容的摄影作品,并用JPG格式不小于3MB,刻成光盘,上交协会秘书长谢守明收,联系电话:13860539186,通讯地址:三钢报社记者室,并在信封上注明“清流”杯摄影作品字样。
    三、评选办法:

    1、本次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即日起至2009年9月18日。从参赛照片中评选出60张入围照片并参加建国60周年“魅力清流杯”摄影大奖赛作品展。第二阶段从10月1日起至2010年3月18日截稿,评选出大赛各类奖项。
    2、本次大赛每月进行一次评选,每月选出10-30幅入围照片,只有通过网络发布的参评照片才能获得入围资格,入围照片自动获得参加最后各类奖项评比的资格,原则上获奖作品占入围作品的3/4左右。主办单位对入围照片的原始文件进行统一调底,以原始文件做为最终评奖依据。大赛截止日后,还将根据作品入围情况,对每月未入围作品进行一次筛选,最后确定全部入围作品。
    3、本次大赛评委组成:由清流县委宣传部和三明市摄影家协会主席团成员组成。
    4、入围照片由主办单位统一调底制作,数码照片用TIFF格式的不小于30MB、用JPG格式不小于3MB,刻成光盘。同时提供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以便联系。
     5、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底片或(数码光盘)视为自动弃权,将取消获奖和入选资格。
     6、本次大赛黑白、彩色照片不限。不收电脑合成与暗房特技制作的照片,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
    7、主办单位对获奖、入选作品有权使用,不另付稿费(商业行为除外),作者不作异议。作品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获奖者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8、未获奖的参赛作品主办单位在相关新闻媒体、刊物等每使用一张给稿费20元。
     四、奖项设置:
     1、金奖:  1名  奖励5000元并发给奖杯和证书
     2、银奖:   2名  各奖励2000元并发给奖杯和证书
     3、铜奖:   3名  各奖励1000元并发给奖杯和证书
     4、优秀奖: 10名   各奖励300元并发给证书
     5、入选奖:114名(其中评委14张) 各奖励100元并发给证书
     五、实施步骤:

     1、2009年4月30日举行启动仪式,并通过三明市新闻媒体和有关网站刊登大奖赛公告。
    2、2009年4-9月份开始进行第一阶段征集摄影作品,并评选出部分入围作品参加建国60周年“魅力清流杯”摄影大奖赛作品展。今日三明网也将制作专题展示页面,长期在网站展出相关作品。
    3、2009年10月-2010年3月18日继续进行第二阶段征集摄影作品。2010年3月18日截稿。
     4、4月10日,组织专家评委进行以公开、公正、透明方式进行评审、评选。
     5、4月中旬,公布评选结果和获奖名单,5月1日举办摄影展和颁奖仪式,颁发奖金、奖杯和证书。
    6、大奖赛结束后,由今日三明网制作“魅力清流杯”摄影大奖赛获奖作品展示专题,在网站长期展示宣传。  


                                                                                                          三明市清流县委宣传部
                                                                                                                三明市摄影家协会
                                                                                                                         今日三明网
                                                                                               二OO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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