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古属黄连峒。周、春秋末为闽越地。秦属闽中郡。汉属闽越。东汉属会稽南郡。三国属建安郡。晋为新罗县,地属晋安郡。隋开皇(581~600)时并入邵武县。唐开元二十六年(738),改属汀州府龙岩县。后唐为长汀、宁化两县地,属汀州府。五代初属闽王,后属南唐。后晋,归属宁化麻仓里,设清流驿。
宋元符元年(1098),提刑王祖遭巡视郡县憩于宁化麻仓里清流驿,爱其山明水秀,认为宁化地界广远,难于管理,呈文上奏划宁化6团里、长汀2团里置清流县,以“溪流回环清澈”故名,属汀州府。县治设坊郭里,后称城关。绍定元年(1228),撤销县建置。元至元八年(1271),恢复清流县建置,属汀州路。明洪武元年(1368),汀州路改为汀州府,清流属汀州府。清代属福建汀州府。
1950年2月22日,清流解放,清流属福建省人民政府永安专员公署。l956年5月,并入龙岩专员公署。l959年2月,清流、宁化合并,称清宁县。 1968年11月7日,成立清流县革命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