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消费 解放前,县内中等以下农民,基本生活没有保障,吃穿无着;中等以上农户,稍有节余,多用于购买田产;只有少数地主、富农的生活水平较高,消费量也大。 解放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农民的消费量相应提高。按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计算。1952年,农民人均吃、穿、用、烧和生产资料消费为17.89元,其中吃占51.43%、穿占27.95%、用占16.15%、烧占0.39%、生产资料占4.08%。1962年全县农民人均吃、穿、用、烧和生产资料消费增至“66.05元,其中吃占58,77%、穿占11.93%、用占20.67%、烧占2.07%、生产资料消费占6.56%。1962年吃、用、烧和生产资料消费比重分别比1952年增加7.34%、4.52%、1.68%、2.48%,穿的比重减少16.02%。 “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民收入相对减少,消费水平降低,人均年消费额多在60元左右。1978年后,农民收入逐年增加,消费水平也逐年提高。当年,农民人均消费为71.42元,比1962年增长15,7%。据县统计局农村70户抽样调查,1983年,农民人均年消费支出262.58元,其中用于吃的比重比前期有所下降,为53.51%。1985年,农民人均消费为406元,全县农民年末存款余额为584万元。1990年,农民年均人消费支出增至782元,比1985年增长92.62%。其中,吃占43.95%,用占4.29%,穿占11.05%,修建房屋占15.3%。,生产资料占25.41%。穿与用的商品和建房支出增长更为明显。是年,全县农村居民年末存款余额达1533万元。 二、城镇居民消费 1952年,居民人均年购买商品支出为23,7元,用于吃、穿、用、烧等消费支出为17.89元。随着就业面不断扩大,人均收入不断增加,消费水平也逐渐提高。1957年,人均年购买商品支出为54.9元,用于吃、穿、用、烧等消费53.77元。1962年,居民人均年购买商品支出增至79元,用于吃、穿、用、烧等消费66.06元。其中,吃38.82元,占消费总额的58.76%;穿7.88元,占11.93%;用13.65元,占20.66%;烧1.37元,占2.07%;生产资料消费4.34几己,占6.57%。1962年吃、用、烧和生产资料的比重分别比1952年增加7.33%、4.51%、1.68%、5.84%;穿的比重比1952年减少16.02%。“文化大革命”期间,职工工资收入十几年没有增长,而家庭人口不断增加,居民实际消费能力较前期低。1978年,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为500元左右,仍主要用于吃、穿、用等开支。1983年后,实行工资改革,职工收入渐增,居民的生活水平逐年提高,每人年均消费增至612元。1985年,城镇居民储蓄额达967.8万元,人均消费800余元.1990年,全县居民人均消费为1350元,比1984年增长1.21倍。消费的结构也发生很大变化,商品性消费、文化生活服务性消费、住房、大宗家电消费等相应提高。是年,城镇居民存款年末余额达4050.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