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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农业第二章生产关系变革第三节农业生产合作社
2010-11-29 16:25:00  来源:  责任编辑:邱东莲  

  一、初级社

  为满足农民进一步组织起来的要求,1954年,县委在城关、嵩溪和里田3个乡分别试办“黎明”、“五一”和“建和”3个初级社。与此同时,城关、廖武乡农民又分别自发试办“大基头”和“胜利”两个初级社,入社农户55户,人口221人,耕地790.46亩。初级社制订生产计划,大力推广先进技术,改善经营管理,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合作社越办越好。这一年,初级社的水稻增产30%。1955年,县委总结办社经验,又试办62个初级社,入社农户1127户,土地统一规划,劳力统一指挥,初级社比互助组显示出更大的优越性。为更好地领导农业社,县委分期培训骨干,有计划地发展一批初级社。至1956年春前,全县初级社已发展到371个,入社农户14725户,占总农户的92.83%。

  初级农业合作社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在按劳分配的同时,保留土地分红,一般生产资料仍属私有,符合农民的思想和利益,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合作社高潮时的1956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达25.5万亩,比1954年增加3.05万亩;粮食总产量2.95万吨,比1954年增产3642吨,增长14.10%。

  二、高级社

  1956年11月,县委在城关、南岐、横溪、江坊、上琴、嵩口等6个乡,以当地的3个老初级社为基础,联合23个初级社和203户个体农户,分别试办“黎明”、“中南”、“星光”、“先锋”、“十月”、“新华”6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1123户,占总农户的6.7%。其中户数最多的是城关黎明社402户,最少的是嵩口新华社42户。

  1957年春天,出现办高级农业合作社的高潮,全县建立126个高级社,入社农户生产12372户,占总农户74%。每社平均98户,其组织规模是初级社的2~3倍。1958年,进行并社,由254个小社并为192个大社,入社农户17160户,占总农户99%。当年,农业总产值3138万元,比1955年互助组时增长2.6%;粮食总产量达3.07万吨,比1955年增产2342吨,增产8.34%。

  高级社实行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公有制,耕畜和大型农具归公,取消土地分红,产品收入按劳分配,使90%以上的农户增产增收。但因发展过快,多数干部缺乏经验,管理不善的问题未能很好解决,高级社还来不及巩固旋即转入人民公社化运动。由于操之过急,社员生产积极性不能完全调动起来,且因“大跃进”的影响,粮食产量骤减,1958年,全县粮食总产为2.29万吨,比1957年减产7743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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