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主要有晒烟、麻类、席草、木薯、荸荠、芋头、水果、茶叶、油菜、乌柏等,但除油菜、乌柏外,其佘均属小量种植,面积小、产量低。解放后,不重视发展经济作物。直至80年代,烤烟、水果、药材、食用菌等经济价值较高的新产品才被开发利用,加上农业政策的调整,经济作物始有较大的发展。1980年,种植各种经济作物18444亩,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6.09%.1990年,种植面积扩大到36450亩,占9.63%,其中烤烟16242亩,占经济作物播种面积44.56%;油料作物10203亩,占27.99%。 一、茶 叶 清道光九年(1829),县内龙津河沿岸开始种植茶叶。解放后,开发利用并引种优良品种。1950年全县茶园面积7243亩,因绝大多数是新种,当年尚未采摘,年产量仅650公斤。1962年,全县茶园种植面积515亩,年产茶叶13.45吨。1970年,茶园面积860亩,产茶28.55吨。1983年,茶园面积7504亩,年产茶叶53.1吨,超历史水平,成为全省产茶县之一。1987年,产茶188吨。至1990年,全县茶叶种植面积6402亩,年产茶叶270吨。茶园主要集中在县北部和中部的丘陵地带。全县各乡镇均有小块茶园,新垦农场种植面积2994亩,占全县茶园总面积的46.77%。茶园面积在500亩以上的乡还有东华、嵩溪、灵地。主要产品有莲花银芽、莲花迎春、黄械、乌龙、铁观音、烘青、毛尖、花茶等,尤以供外贸出口的莲花银芽、莲花迎春品质为最高。 二、油 菜 解放前,油菜多种植于县境内东北部山地及中部、西南部丘陵地带。民国36年(1947),全县种植2万亩,亩产17公斤,总产540吨。1950年,种植12272亩,总产282.26吨,亩产23公斤。1957年增至19940亩,平均亩产9公斤。1965年,种植1200余亩,收成74吨.70年代,引进甘兰型良种,单产有所提高。198。年,种植16673亩,亩产16公斤,总产569.4吨。此后,因烤烟种植面积的扩大,加上种植油菜经济效益低,油菜的种植面积逐年减少.至1990年,全县仅种植5636亩,亩产39公斤,总产220吨。 三、水 果 解放前,县内有柑桔、柚、桃、李、梨等水果,但多为零星种植,产量很低。1952年,全县仅有果园面积34亩,年产水果2.6吨。70年代初期,大力提倡种植果树,由于只种不管,产量甚低。1978年后,落实农村经济政策,发展多种经营,县内的果树种植才较为普遍。1980年,全县种植水果面积3632亩,年产水果164.95吨。主要有柑桔、柚、桃、批把、李、柿、梨等,其中柑桔面积1487亩,占水果总面积的40.94%;桃872亩,占24.0%;梨906亩,占24.94%。此后,各乡村根据本地土、水、气候资源特点,发展相应水果的种植。北部、中部地区,水土资源较好,多种植柑桔。1987年,田源村、大路口村等地种植的早熟温州蜜桔被评为部优产品。东部等地区倾向于发展桃、李、奈等落叶果。1990年,全县各类水果种植面积达21248亩,总产2798吨,比1980年增加2633吨,增长16倍。其中柑桔2376吨,占总产量84.92%,比1980年增加2334吨,增长56倍。县内水果生产已形成品种多样、重点发展的格局。 四、果 用 瓜 以西瓜为主,另有少量甜瓜。1978年前,种植较少,且不稳定,当年仅种13亩,总产12吨。1980年,种植171亩,总产127.8吨。此后,逐年增加播种面积。1984年,种植209亩,总产228.3吨。1987年,种植440亩,1990年,增至778亩,总产也从1987年的435吨增至997吨,增长129.20%。 五、蔬 菜 民国时期,清流没有专业的蔬菜种植,农民多为自种自食,极少在市场调剂出售。1950年,全县种植413亩,总产268.5吨。以后,随着城镇人口增多,蔬菜需求量增加,蔬菜的种植面积逐年增多。1951年,全县种植1200亩,产量600吨。1958年,全县先后组建城东、城南、黎明、嵩溪、嵩口5个蔬菜大队,种植面积猛增至27105亩,总产27262.4吨。此后,连续两年种植面积都在2万亩,总产在2.8万吨左右。因蔬菜种植占用大量耕地,1961年后逐年减少。1962年,种植4475亩,总产1481.5吨。“文化大革命”期间,社员种植蔬菜被当作资本主义而受到限制,全县种植面积徘徊在3000~4000亩之间,总产在1.5万吨左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济作物等的种植面积扩大。1983年,种植13858亩,总产21696.5吨。1987年,增至26084亩,总产22130吨。1990年,又增至32574亩,总产40083吨。 民国时期,县内蔬菜主要品种有芥菜、白菜、茄子、南瓜、丝瓜、萝卜、空心菜、览菜、芹菜、芋头、豆类等数十个品种。解放后,先后引进山东白菜、包菜、花瓶菜、胡萝卜等新品种,但由于种植技术落后、气候条件差,每年仍要从江西、闽南等地调进大量蔬菜供应市场。 六、乌 栖 明清时期县内已有乌柏种植,以灵地、邓家、田源、李家等地的种植更为普遍,为福建省乌柏重点产地县之一,质量居全省首位,产量居全省第二。各年份产量极不稳定。1952年,全县产量73.1吨。1965年更少,仅29.6吨。1970年,增至165.2吨,此后又减至30一40吨。1990年,复增至113吨。 七、烤 烟 民国初年,邻县连城烤烟种植技术传入长校、江坊等地,为县内烤烟最早种植地区。但因技术、资源、销售等原因,种植面积很少。解放后,仍是少量栽种。1950年,种植烤烟56亩,产量650公斤。1973年,县供销社在长校公社等地试种190亩,因技术掌握不好,收益差而中止。1978年,全县种植322亩,产量22吨。1980年后,李家、邓家试种,全县种植面积为40亩,年产烤烟2.15吨。1985年后,县政府将烤烟作为县内重点经济作物,制定优惠政策,给予化肥、农药奖售和优惠,并予以贷款扶持,当年种植1861亩,产量92.05吨。1986年,在邓家建立烤烟种植样板田,获得成功。1987年,县烟草公司派技术人员深入灵地、李家等农村,在海拔700米的单晚田试种,获得成功,此项技术在全县推广。当年全县种植面积3079亩,产量206吨。1988年,县政府决定发展烤烟生产,制定优惠政策。在烤房建设的用地、木材、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每座烤房贴息贷款300元。全县种植1000亩以上的烤烟基地有邓家、李家、长校、灵地、赖坊、里田等6乡,农民每种1亩,交售上、中等烤烟75公斤,核减粮食定购任务50公斤。当年,全县种植24278亩,产量1085吨。1990年,全县种植面积16242亩,产量1298吨,成为全省烤烟生产基地县之一。 八、药 材 解放前,中药来源主要为野生,人工种植很少。1964年,省医药公司派林昌武到清流对林舍的山药进行调查,促进山药的生产,林畲成为山药生产基地。1967年,县医药公司从晋江引进麦冬在沙芜公社种植40亩,同时,从安徽引进丹皮、白芍在城关试种20亩。1971年,县医药公司在赖坊和长校公社分别建立本子坑药场和黄坑药场,种植田七、白术、白芍、党参、黄芪、牛夕、木香、牡丹、菊花等药材。由于只种不管,收效甚微,两个药场于1974年先后倒闭。1975年,县医药公司种植茯苓167亩、黄枝子20亩、木香10亩、淮山和牛夕各15亩。1977年,药材种植品种发展到9个,种植单位123个,面积517亩。同时,县医药公司从尤溪县引进10头梅花鹿饲养,后因管理不善停止饲养。1978年,全县药材种植面积685亩。1980年,县医药公司根据“以需定产,以需定购”的方针,着重抓枝子、木瓜、厚朴的生产,压缩茯苓的种植面积。1980年,在大丰山林场种植厚朴200亩。1983年,全县种植金银花25000株,并在长校江坊开发山地300余亩,建立江坊药场。1984年,江坊药场种植金银花19200株,厚朴7500株,茯苓200瓶,郁金、桔梗、白术等103亩。1986年,县医药公司从上杭调进乌梅5000株,吴朱萸400株在嵩口马排、高赖及温郊等地种植。同年,与东华林业站联营,在下窠村种厚朴300亩。至1990年,全县种植各类药材面积1038亩,种植品种12个,年产值10余万元。 附:名优药材 山药 又称淮山,清流称雪薯。县内种植雪薯主要供食用。林畲所产雪薯具有质坚实、粉性足、色洁白等特点,是加工山药的上等料。民国初年,江西等地就有药农在此开发。各年收购量增减变化较大。1962年,收购1628公斤,1966年达2350.5公斤,1968年增至4426公斤,1970年仅94公斤,1978年为673公斤,1984年,县外贸组织出口恢复到2271公斤。1985年,因鲜薯价格上涨,山药的加工生产基本停顿。 茯苓 县内有野生茯苓,常寄生在松科植物马尾松等树根上。60年代末,县医药公司在邓家公社下芜大队试种茯苓获得成功。1972年,收购量达1004公斤,1977年,大力推广获答的种植,当年收购10954公斤。1979年,茯苓生产达到鼎盛时期,全年收购量达19368公斤,创历史最高水平。1985年,由干茯苓产大于销,市场饱和,价格下跌,生产逐年减少,年收购仅1000余公斤。1990年.仅收购20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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