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一中高一(11)班
许崇文 指导老师
吴玉珍 大地回暖,生机勃勃,又是一年春来到。 绿树红花,春意盎然,映衬和谐新生活。 消费维权,旧言新论,人民生活有保证。 消费与维权宛如孪生兄弟一般,任何一者都无法被孤立。随着消费观念的提高,人们开始发现在消费过程中的一些细节,往往对维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就是索要发票。 何为发票?按字面意思理解就是票据,但可不是一般的票据。它是生产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消费者开具的收付款凭证。有了它,许多问题就可迎刃而解,在利用法律武器解决消费问题时,也是一份很好的证据。所以消费者在购买完后,应当向商家索要发票,不要因商家打出 “不要发票,商品打折”的幌子而不索要发票。 发票不仅是消费者的购物凭证,也是纳税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是财政税收、审计等部门进行财务税收检查的重要依据。我国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所以索要一张发票,就是为国家的建设做出了贡献,使国家的财政收入增多,使人民生活得到保障。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呢? 小小一张发票在维护消费者利益,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可有些不法分子竟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违法制造假发票。在云南省破获的 8·17特大制售假发票案中,假发票供计103万余份,涉案票面可开金额达10520亿元,涉及地方税务票面可开金额 10440元。涉及国家税务票面可开金额达85亿元,查获的发票竟能装满两卡车。若这些假发票流入社会,将给国家造成 750亿余元的税收流失。一系列触目惊心的数字证明了假发票对国家的危害。而消费者收到这样的假发票在维权时也会失去它应有的作用,从而受到伤害。 因此,作为每一个消费者有权利有义务向商家索要正规发票,而商家也有责任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正规发票,只有这样,才能营造商家与消费者共赢的和谐氛围,才能使那些不法分子无可惩之机,祖国的明天才更加美好。 春天来了,花朵的芳香又将伴我们走过消费者的节日——“3·15”。今年“3·15”的主题为 “消费与责任”,虽然主题变了,但维护消费者利益这一宗旨始终不变。随着和煦的春风,“消费与责任 ”就像种子一样播进了消费者的心田。 夏天来了,春天播下的“种子”已经萌发。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索要发票将成为消费者的日常之举,这不仅是维权的明智之举,更是爱国之举,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秋天来了,“种子”在沐浴了夏日的阳光后,开花结果,商品经济得到提升,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冬天来了,寒风呼啸而过,却带不走人们心中的喜悦,因为消费者的权利受到了国家的保护。那么,维权,就从索要发票做起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