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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农业第五章畜牧业第三节饲料生产
2010-12-16 10:17:00  来源:  责任编辑:邱东莲  

  一、精料

  主要由集体提留和国家奖售,集体提留一般每头猪50公斤,牛100公斤。售猪每头奖励精料25公斤。1984年,农户自留饲料粮427.5万公斤,国家生猪收购奖售粮85万公斤,粮食加工副产品(细糠等)435.5万公斤,外地调入麦麸6.6万公斤,地瓜片37.4万公斤,酒糟、豆渣、酱渣、碎米等109.75万公斤,油菜籽饼20.6万公斤,玉米6.5万公斤,总计1128.85万公斤。全县每年用于饲料的原粮约600万公斤。

  二、粗杆

  以稻草、秸秆、有谷、花生壳等,年产1000万公斤左右。

  三、青绿饲料

  主要以地瓜藤、水浮莲、水葫芦、红萍、蔬菜、野草等为主,年均用量1亿公斤。1950年,全县种植青绿饲料面积仅115亩。1965年,大力提倡用青饲料喂养,青饲料种植面积增至6487亩。70年代,青饲料的种植面积迅速增长,每年都在2万亩左右,最高年份的1975年达34712亩。80年代,由于推广配合饲料,加上经济作物面积逐年扩大,青饲料种植面积锐减,1980年,只种植902亩。1985年后,因生猪饲养量增大,种植面积又有所扩大,1987年,达7000余亩,1990年,增至14471亩。种植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乡镇有:东华、嵩口、田源、嵩溪、赖坊和李家等乡镇.其中嵩溪2440亩,占16.86%;嵩口2241亩,占15.49%。

  据1981年《清流县草地调查资料》显示:全县有宜牧草场26片,草地125944.66亩,草场总载畜11638头黄牛单位。

  四、混合饲料

  1980年后,开始使用混合饲料。1985年,引进第一台饲料机,自行生产混合饲料。1990年,生产混合饲料104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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