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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防洪除涝工程
2011-05-17 16:28:00  来源:  责任编辑:邱东莲  

  一、河道整治

  全部工程均在20世纪70年代进行和完成。主要作用是防洪与造田。1973年3月竣工的赖坊乡南山东山的改河工程,改河1500米,造农田200亩。至1990年,全县整治河道8处,分布在东华乡、嵩口镇、田源、林畲、温郊、赖坊、里田乡,总长度19.06公里,完成土石方13.41万立方米,使用劳力14万工日,造田585亩,所造农田经过几年土壤改良,1990年,粮食亩产达550公斤,每年可增加粮食32.17万公斤。

  二、堤防工程

  民国间,里田乡廖坊、李坊村建有2处分别为700米、100米的防洪堤,保护90亩耕地,1990年仍在使用。1968年11月,赖坊乡陈家村对沿溪河500米的防洪堤进行整治,投入劳力1.2万个工日,投资2.5万元,完成土石方1.1万立方米,保护耕地200亩。1970年始,沿河道两岸危及农田的各所在公社、大队均以自力更生精神,陆续兴建护河堤防。这些工程分布于嵩口、嵩溪镇、东华、田源、温郊、余朋、赖坊、灵地、邓家、李家、里田乡计27处,全长1.12万米,完成土石方7.59万立方米,使用劳力11.06万工日,总投资36.71万元,其中国家补助6.82万元。保护耕地3018亩、保护人口0.1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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