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中共清流县委、县人民政府重视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清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全县的防汛抗旱救灾,各乡镇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中型水库、小(一)型小库和县办水电站也成立防汛领导小组。由县、乡、村领导分别包库,并组织以民兵为骨干的抢险队伍,一旦发现险情,立即进行抢救。
每年汛前,县主要领导亲自主持防汛会议,布置防汛工作,建立严格的汛前检查制度,制定周密的防汛和水利工程维修计划,并严格督促执行。 1962年6月下旬,清流县发生水灾,城关、嵩溪、嵩口、沙芜尤为严重。灾后,县委、县人委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县领导亲自带领干部60余人赶到重灾区,安顿灾民,重建家园,发动灾民洗苗扶苗,抢修水利和道路桥梁。 1963年3月至5月,春旱严重,60天没下过透雨。全县受旱面积6.16万亩,其中无法插秧的3万多亩。县防讯抗旱指挥部采取积极措施,组织机关干部80多人下乡,全县农村组织4万多人投入抢修水利工程、戽水、挑水,抗旱抢种保苗。上级水利部门和县财政及时拨出经费12万元,社队自筹5万余元,修复水毁工程73处,购置抽水设备5台,使全县不误农时地完成抢种、改种工作,减轻灾情,使当年农业生产取得较好收成。 1968年6月18日的大洪灾,县委、县人委领导带领部委办局领导以及县直机关干部150多人分赴灾区,调查灾情,安顿灾民,帮助灾民解决困难,恢复生产。 1984年6月1日,大洪灾之后,县委、县政府领导带领县直机关干部210多人,深入灾区,安顿灾民,组织3万余人投入抗洪抢险。 1986年全县出现特大干旱。6月至8月,正值农田用水高峰时期,60多天没下透雨,出现几十年未有的严重旱情,县委、县政府于7月初,向全县人民发出抗旱紧急动员令,提出“天不下雨,向溪河要水,旱到秋,向天搏斗保丰收”的口号,组织县直机关干部到重点旱区,发动23000多人投入抗旱,抢修水利工程、堵水、截流、挑水、戽水,有些单位借出抽水设备支持旱区抗旱,县财政、县水利部门拨出专款,修复水利工程和购置抽水设备,大大减轻灾情。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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