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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粮油市场
2011-05-24 15:57:00  来源:  责任编辑:黄柳青  
   明清时期,清流米市已经很兴旺,丰年粮食除自给外,余粮主要销往永安、连城县。全县较大的7个圩场,每圩上市米、豆几十、几百担不等。城镇居民和农村缺粮农民,一般都在米市购米,或购买稻谷。是时,粮油由私人自由运销,在市场直接交易,以半成品为主,由于粮商囤积居奇,任意抬价、杀价,粮油价格涨跌不定。明崇祯八年(1635),每斗米价二钱二分,到清末市场粮价比较稳定,每石(60公斤)糙米,文银1.5~2.0两。
  民国初年,市场粮价仍然相对稳定,每石糙米在2.20~3.50元之间,民国15年降至2.0~2.3元。
  民国26年(1937),县政府提倡积谷防荒,粮食由民众自由运销。民国27年,日本侵略军封锁海口,进口粮食断绝,供应日趋紧张,县政府禁止粮食外运,对县内粮食严加控制,每人每次准运10公斤。粮食供求失调,每石糙米由抗战前的4.50元涨至25元。民国29年,成立县公沽局,禁止私人经营粮食,民间粮食由公沽局收购,实行计口授粮,凭证供应。对商人私购私运一律查禁没收。粮食进入黑市交易,粮价波动很大。民国31年,取消禁运,允许粮食上市调剂。同年,成立粮食公店经营粮食,实行平收平粜,抑制粮价上涨。由于粮食价格相对较低,农民不愿交售平价粮食,粮食公店倒闭。民国36至38年,粮食市场混乱,粮价猛涨,民国38年春,每石糙米金元券价5000元,等于法币14亿多元,是民国25年春的上万倍。
  1950年,粮油仍为自由买卖,财粮科只管征粮,保证军粮供应。粮油市场比较平稳,每石糙米价5元(银元)。1951年私商富户对粮价“春抬秋杀”,粮油市场动荡,人民政府采取挂牌购销,限制、打击私营粮商的违法活动,保持粮油市场价格稳定。次年,国营贸易公司在沙芜、嵩溪、嵩口、灵地、城关建立营业所,兼收购粮食,并在矶头设转运站挂牌购销,保持粮食价格的稳定。1953年5月,成立清流粮食购销公司,并在各区圩设购销点,挂牌购销,平抑粮价。是年,全县上市稻谷达1891吨,收购达1264.15吨,占上市稻谷的66.9%。同年11月,国家实行粮油统购统销,取消粮油自由市场,不准私人和其他单位进入市场经营粮油。1954年,允许农民完成征购任务后的多余粮油进入市场交易。
  1956年,国家对粮食市场实行“从宽”的原则,管活不管死,大力开展群众性的粮食调剂,全县至新谷登场共交易稻谷1.17吨、大豆0.08吨,减轻统销压力。1957年旋即关闭,禁止粮油自由交易。
  1960~1961年,县内出现粮油黑市交易,价格高昂,每市斤茶油8~10元,每市斤大米高达3~6元不等。1962年,物资供应渐趋好转,大米价格比1961年下降50%。
  1966年,国家规定农民完成征购任务后,允许粮油上市。是年,大米每市斤0.38元,菜油0.85元,茶油1.40元。“文化大革命”期间,取消集市贸易,粮油市场关闭。
  1979年始,粮油市场开放,自由议价,并可运销省内外。1980年,成立县粮油议购议销公司,粮油统归该公司经营,随而粮油市场逐步放宽,允许私人经营粮油开设粮店。1981年,市场成交粮食212.76吨。
  1986年6月,调整粮油销售价格,集贸市场粮价比上年同期上涨50%多,政府采取平抑物价措施才逐渐下降。当年,国家经营粮食420多吨。1987年,每市斤大米价保持在0.30元上下,菜油2元,茶油2.3元。1988年6月,调整粮油销售价格,提高市场粮油售价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3~15%。
  1990年,城关有私营米店5家,市场成交粮食1789.3吨、食油170.39吨,大米每市斤保持在0.60元上下、菜油2.30元、茶油2.90元,与国家牌价相差无几。
  
表11—1

1981~1990年粮食市场成交情况表

单位:吨

年份

成交数量

粮食

食油

1981

212.76

27.26

1982

479.13

75.53

1983

741.12

56.79

1984

574.91

43.98

1985

1394.16

82.41

1986

424.98

59.58

1987

652.26

70.99

1988

970.81

85.26

1989

1169.27

120.49

1990

1789.30

17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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