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馆业 解放前,清流来往客商稀少,城关只有4家小客栈。直至1953年,客栈仍是4家。 1955年,对私改造时,4家客栈合并成立城关合作客栈,租用民房,有一个单人间,十几个统铺。 1958年,清流旅社建成土木结构的二层楼房,拥有床位100多张,每个铺位收费0.5~1.2元。同年,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干部招待所,为国家干部职工提供服务。 1962年,车站交通饭店建立,楼上为旅社,有5个客房,20多个铺位,供行车旅客住宿。为解决干部的过往和会议需要,1977年建成第二招待所,主要解决县级开会人员住宿,有床位200张。 1966年,清流第二旅社建成,拥有床位120多张,客房结构有单人间、双人间、六人间及统铺,每铺收费最高3元,最低0.7元。 1982年,国营、集体分开经营,车站交通饭店旅社划归集体经营。至此,只有一家国营旅社和一家集体旅社,共有床位140多张。随后,旅社增加单人间和双人间,配备电风扇、沙发、衣橱等设备,满足进城做生意住宿旅客的需要,并在原有代客服务的基础上,增加热水供应、寄存物件、出租雨具、书籍等项目。此外,还有林委、总工会、电力公司、金融系统等单位自办的招待所。各乡镇的旅社由供销部门经营,共11家。至1990年,全县旅社业共29家,从业56人。 二、理发业 解放前,城关只有两家私营理发店,设备简陋,营业额很小。个体理发师手提工具箱或肩挑理发担,流动于街头巷尾和农村,上门为人理发。解放初,增加理发店1家。1955年3户个体理发店合并成立城关合作理发店,共9人。设备简陋,只有几把手动理发推子,几张木质靠背椅和玻璃镜框。1958年,合作理发店转为国营。1961年,又从国营转为合作性质。1963年,增加1个职工4人的国营理发店。1970年,合作理发店改为大众理发店。1982年,国营理发店因经营管理不善,连年亏损,根据该店绝大部分为集体工的特点,将2名全民工调到外单位,该店转为集体经营,改为青年理发店,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985年,城关理发业除饮服公司下属的青年、大众2家外,又增加个体理发店4家。为增强竞争能力,提高服务质量,80年代青年、大众理发店先后派人往上海、福州等地学习理发和烫发技术。之后,备有沙发转椅、烫发机、自动控制烘发机、电吹风、电推剪等设备。服务项目也由原来的剃光头、剪平头到剃拖头、男女式样吹风、各式烫发等20多个项目。乡村理发业,除乡镇所在地有固定理发社外,大多由理发匠走村串户上门理发。 1990年,全县有理发业67家,从业102人(其中集体2家,从业10人),自筹资金7.2万元。 三、照 相 解放前,城关有两家私营照相馆,由于经营不景气而倒闭。解放初,有一家陈姓兄弟开办的“小小照相馆”。1953年,有人由龙岩来县创办一家照相馆。1957年,两家照相馆合并成立“清流合作照相馆”,人员4人,资金约1000元,仅有一架三角架的外拍机,全靠自然光拍摄,质量差、效益低,年营业额3000多元。 1958年,照相馆转为国营,发固定工资。1963年,又转为合作经营。70年代,照相馆有较大发展,购置价值9000多元的座机,配备室内灯光。1980年,营业额达1.1万元,比成立初期增加近3倍。 1980年后,城关先后开设两家个体照相馆。1984年由一对夫妇承包合作照相馆,设备有8寸座机1架,手拍机2架,放大机2架。增加服务项目有:生活照、放大、油彩、冲胶卷、出租照相机等。1985年营业额达6500多元。至1990年有摄影业9家,从业14人,营业额9.8万元。 四、澡 堂 解放前,清流没有营业性的澡堂。1962年,根据旅客要求,在清流旅社后面,利用旧料建几间简易洗澡房。以后,随着第二旅社的建成,清流旅社的旅客越来越少,简易洗澡房停止使用。 1973年,在进步街兴建一座澡堂,包括休息厅,总面积达120平方米,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内设集体池一个和单人池12间,集体池备有淋浴器、躺椅等。每星期三、六、日开放。由于锅炉太大,蒸汽用不完,外来旅客少等原因,致使年年亏损,至1979年累计亏损达1万余元,1982年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