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始有预算外资金,至1957年称特种资金和乡镇自筹资金。1958年,改称预算外资金,支出的项目有:支援工业、农业,文、教、科、卫事业,城市建设维护和公用事业,行政管理、其他等。1953~1990年,累计预算外支出1727.3万元,其中,城市维护支出197.8万元,占总支出的11.5%;工业交通包括农村道路桥梁支出531.8万元,占30.8%;农林水支出471.6万元,占27.3%;文教卫生支出263.2万元,占15.2%;行政管理支出126.5万元,占7.3%;其他支出61.5万元,占3.6%;上交能源交通74.9万元,占4.3%。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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