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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糖 烟 酒 食盐
2011-05-24 14:52:00  来源:  责任编辑:黄柳青  
一、食 糖

  解放前,清流多从江西调进食用软糖和板糖,还有少量的冰糖和洁白糖。1952年,供销社也以销售红糖、板糖为主,白糖、冰糖为次,年销售量为76吨,多从漳州、泉州等地购进。60年代,食糖来源短缺,实行定量发票供应。70年代以销售白糖为主,年销售量为40吨。80年代销售量大增。1982年,取消凭票供应,销售量为413.3吨,为最多的一年。1990年,全县国营食糖销售量197.6吨。

二、卷 烟 

  民国时期,清流城乡群众多吸土烟。有黄烟、黑烟、土卷烟、烟丝等。大部分由烟民种植、加工、销售。解放初期仍然如此。1952年,供销社始销售5箱卷烟。随着吸烟者增加,1959年,全县销售卷烟达350箱。1960年始,卷烟货源奇缺,供不应求,丙级以上卷烟,实行定量凭票供应,当年销售391.6箱。1980年销售2136箱。1990年销售2853箱。比1980年增长33.6%。

三、酒  

  清流城乡群众,历来多自酿糯米水酒食用,自酿自销,卖酒的专业店家很少。
  1955年,县供销社创办酒厂,当年投放市场供应86.35吨。1956年供应294.15吨。同年7月,成立专卖公司,酒类实行专卖,供销社销售需向专卖公司进货。县人民政府禁止私人酿酒上市,新建的清流酒厂产品有黄酒、清流红等,均以糯米酿制。60年代初,酒类实行分配销售,外地瓶装酒如白酒、葡萄酒等相继涌入市场,供应品种以黄酒为主,杂以配制酒、葡萄酒,白酒销售量较少。1978年后,粮食连年丰收,农民自酿酒增多,市场供应向中、高档优质酒转化。1983年后,啤酒逐渐畅销,酒类消费水平大大提高。1988年共销售各类酒569.5吨,1990年酒类销售553.2吨,供应品种除白酒、红酒、黄酒外,还有啤酒等。

四、食 盐 

  清流食盐一向从外地调进,清代以从广东调进为主。民国时期,商人贩运闽盐、粤盐。民国30~34年(1941~1945)实行计口授盐,制发盐证,由各乡镇分设盐子店,向本省盐务管理处总购,回店分销,每人每月准购9小两。民国34年,由商人自由贩卖。解放初,人民政府组织群众肩挑运输,1956年以前,食盐由长汀、宁化进货,保证食盐供应,价格稳定,长期保持每斤销价0.15元。至1988年,才调高至0.22元。1952~1988年,年平均供应565.8吨,1990年,全县销售食盐799.4吨。
  

表10-5

若干年份商业部门部分副食品销售统计表

单位:吨

年 份

食 糖

卷烟(箱)

水产品

食 盐

1953

6.45

5.1

85.7

1957

93.45

194.3

753.07

38.5

514.95

1960

37.35

391.6

373.25

41.75

940.55

1962

135.15

204

257.25

63.75

550.70

1965

132

886

248.8

37.00

535.10

1970

240.40

4602

254.30

37.00

835.80

1975

300

1073

376.15

161.55

803.65

1978

378.1

1494

420.6

434.95

1061

1980

454.85

2136

938.35

275.85

815.75

1985

770.25

6266

472.30

502

1203.53

1990

197.60

2853

553.2

134.2

7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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