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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 债
2011-05-26 11:21:00  来源:  责任编辑:黄柳青  

  1954年,发行国家建设经济公债,清流县认购4.07万元,年息8厘,分8年偿还。1955年,全县认购4.2万元。1956年,全县认购4万元。1957年,认购5.7万元。1958年,认购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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