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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党建工作
2011-05-31 16:02:00  来源:  责任编辑:邱东莲  

  一、发展党员

  1952年10月,县委组织部根据福建省委关于有领导、有计划、慎重地发展新党员的精神,严格管理党的发展工作,注意培养积极分子。任命26名专职组织员,通过举办积极分子培训班,对建党对象进行培训和审查。1953年1月,全县首批发展新党员45名。当年年底,全县党员数由县委成立时的15人发展到257人。

  1954年以后,按照“积极慎重”的方针,有计划地开展建党工作,至1956年,全县共发展新党员989名,实现“乡乡有支部,社社有党员”的建党目标。1957~1965年,遵照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着重从没有党员的生产队、工业企业的车间以及文教卫生部门发展党员。至1965年,全县党员总数1997名。这一时期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强调阶级路线,主要从政治运动和生产、工作实践中,吸收工人、贫下中农和干部中的先进分子入党。

  1966~1968年,由于“文化大革命”,发展新党员工作中断。1969年4月以后,结合开展整、建党工作,进行“吐故纳新”,陆续在一些完成整、建党工作的单位发展新党员。1973~1976年,全县发展新党员693人。由于在发展党员中,取消对要求入党者的考察期和新党员的预备期,个别地方出现“突击入党”的现象。1976年,全县党员3306名,机关和农村社队的党员数量,比“文化大革命”前有显著增长。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机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重点从各行各业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才能的生产、工作骨干中,在各行各业第一线发展新党员。1982年以后,贯彻中央有关精神,注意从优秀知识分子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党员队伍的年龄和文化结构有显著改善。1990年,全县有党员4163人。

  

表16—3

  若干年份基层党支部及党员分布表

  

  年份

  名称

  总计

  党政机关

  农林水

  工交邮电

  财贸

  文卫

  乡镇

  其它

  1950

  支 部

  4

  1

  3

  党 员

  70

  70

  1953

  支 部

  28

  3

  1

  24

  党 员

  257

  130

  106

  10

  1

  10

  1956

  支 部

  62

  10

  2

  2

  2

  1

  45

  党 员

  1096

  179

  760

  52

  87

  16

  2

  1958

  支 部

  116

  8

  10

  16

  2

  2

  78

  党 员

  1299

  133

  853

  208

  67

  22

  16

  1961

  支 部

  145

  6

  5

  16

  2

  2

  112

  2

  党 员

  1673

  422

  822

  280

  67

  32

  50

  1965

  支 部

  159

  19

  5

  20

  12

  5

  98

  党 员

  1997

  296

  1143

  345

  158

  46

  9

  1970

  支 部

  164

  30

  5

  21

  6

  3

  99

  党 员

  2221

  341

  1204

  468

  141

  67

  1974

  支 部

  211

  10

  15

  43

  17

  5

  120

  1

  党 员

  2986

  414

  1624

  697

  178

  57

  16

  1976

  支 部

  240

  33

  24

  44

  19

  10

  109

  1

  党 员

  3306

  457

  1935

  626

  176

  102

  10

  1979

  支 部

  281

  25

  25

  44

  11

  10

  165

  1

  党 员

  3557

  531

  2085

  579

  225

  115

  22

  1985

  支 部

  295

  31

  20

  42

  19

  9

  169

  5

  党 员

  4101

  748

  2102

  696

  246

  260

  49

  1990

  支 部

  324

  77

  27

  41

  32

  24

  110

  13

  党 员

  4163

  894

  276

  422

  253

  202

  1964

  152

  二、整 党
  1952年10月,在深入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基础上,进行机关整党。组织党员学习八条标准,进行做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教育,结合整顿党的基层组织,审查党员。整党工作历时一个半月,全县共有7个支部85名党员参加。后期,进行党员登记和组织处理,按照“团结、教育、改造、提高”的方针和“思想批判从严,组织处理从宽”的原则,对犯错误的5名党员分别给予党纪处分。

  1956年6月,结合整顿农业社,在41个农村党支部开展整党。按照对农村党员进行社会主义教育,提高党员的社会主义觉悟,审查党员政治历史,搞好组织建设的要求,组织农村党员学习有关文件,批判并纠正党内存在的不良倾向和资本主义思想残余,建立健全党课学习、生活会,党员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等管理教育党员的各项制度。整党工作于12月中旬结束,有41个支部、518名党员参加。整党后期,对于8名不纯分子给予清除出党。还举办党员轮训班,分期分批轮训农村党员,以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纯洁党的组织。

  1957年5月,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发动全党深入开展整风的计划》,组织党员学习《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开展以反对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为主要内容的整风运动。同时发动机关、学校和农村开展大鸣、大放,帮助党组织整风。7月,整风运动转入以处理敌我矛盾为主的反右斗争阶段。由于党对阶级斗争和右派进攻的形势作了过分严重的估计,导致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对党的建设产生不良影响。年底,结合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开展农村整党,以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纯洁农村党的组织。农村整党分两步进行,至1958年2月结束。其间,结合开展支部评比,组织党员学哲学,进行共产主义教育。对部分违反党纪和在预备期表现不好的党员给予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1963年,结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对党员进行形势和农村集体主义优越性教育,发动党员揭发党组织中存在的问题,有重点地对党员的政历和思想作风进行审查。面上社教运动进入组织整顿后,开展农村支部整顿,以支部领导核心是否健全,党员思想觉悟是否提高,党群关系是否进一步密切等,作为整顿支部的要求和标准。这次整党,虽然在解决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问题方面起到一定作用,但也出现严重偏差。全县农村58%的党员被列为犯有各种错误的对象,不少党员受到不应有的打击,损害党组织的团结,挫伤党员积极性。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级党组织陷于瘫痪状态,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受到批判斗争,党员被迫停止组织生活。1969年4月开展整党建党工作,结合“清理阶级队伍”和“革命大批判”,以恢复党的组织生活为重点,进行开门整党,重建各项组织,登记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全县180个基层单位,分三批开展整建党,至1972年春基本结束,新建基层党支部163个,98%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并进行“吐故纳新”,一批党员和干部遭到打击迫害,出现一些冤假错案。整建党工作被列为“文化大革命”斗、批、改阶段一项重要内容,向党员灌输“左”的思想和理论,造成思想上的极大混乱,使党的建设偏离正确轨道。

  1985年7月,根据中央及省、市党委的部署,分两批开展整党工作。第一批为县直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共80个支部,1065名党员参加,历时半年。第二批于1986年开始,15个乡镇61个支部,635名党员参加。为搞好整党工作,县委成立整党领导小组,坚持“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指导思想,加强思想教育,着重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觉悟,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党员必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简编》、《毛泽东同志论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邓小平文选》。在学习文件,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清是非,纠正错误。通过整党,保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组织的纯洁性。整党后期,按照党章规定和有关政策,做好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工作,对违反党纪或不符合条件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全县参加整党的4072名党员,予以登记的3988名,占97.8%;待登记的10名,占0.2%;给予党纪处分的88名,占2.0%。

  三、创先争优

  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后,党组织开展“创造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活动,每年进行一次评选,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活动。

  1983年,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结合整顿后进支部端正党风。1984年,在开展创先争优的基础上,通过评选,县委授予20个党支部为先进支部,15个党小组为先进党小组,162名党员为优秀党员。当年先进党支部占支部总数的20%以上,合格党员占党员总数的95%以上。1985年全县评选先进党支部29个,先进党小组30个,优秀党员192名,分别占总数的9.8%、5.4%和5%。1986年,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基层组织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管理教育党员的各项制度,以及支部联席会和党员联系户制度。县、乡两级共评选表彰先进党委7个、先进支部109个、优秀党员641人。1989年,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以“为民办实事,为党争光辉”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执行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县涌现出一批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党员。1988~1990年,县委共表彰优秀共产党员360名、先进党组织12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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