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民国20年(1931)9月,成立少共清流县委,为全县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机构。民国21年春,城郊、城北、嵩溪、嵩口等区,相继成立少共区委。民国23年红军北上后消失。1950年2月,成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清流县工作委员会。7月,全县共设4个支部,19个小组,有团员122人。1952年,全县设56个支部,有团员802人。1953年2月7日,召开首次团员代表大会,成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清流县委员会。1957年5月,改称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清流县委员会,下辖97个支部,有团员2045人。1958年6月,下辖118个支部,有团员1952人。1961年8月,在恢复清流建制的同时,恢复共青团清流县委员会。至年底,全县有160个团支部,2097个团员。“文化大革命”初期,团组织机构瘫痪,共青团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政治组下属的组织兼管。1972年,召开团代会,恢复成立共青团清流县委。1978年,开展揭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运动,开展整团整风,加强团的建设,充实配齐共青团各级领导班子,全县建立基层团委21个,基层团支部238个,专职团干24人。1990年4月,成立清流县共青团干部俱乐部,下设文艺组、体育组、研讨组、宣传组。是年,全县有基层团委27个,团总支13个,团支部300个,专职团干39人,团员7172人。
二、历届代表大会
解放初至1990年,共青团清流县地方组织先后举行十三次代表大会。
注:清宁县期间开过一次团代会,故1962年3月召开的团代会为第五次。 三、主要活动
清流县青年团组织建立后,广泛发动团员、青年围绕共产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成为共产党的得力助手。
民国21年(1932)春,团组织发动青年参加红军,仅嵩口、嵩溪、城郊就有300多名青年加入红军。随着红色区域的扩大,广大青年在党团组织和苏维埃政府领导下,开展打土豪、分田地的斗争,参加游击队和赤卫队,成为土地革命的主力军。民国22年秋,团组织响应少共中央局的号召,进一步动员青年参军参战,嵩溪等地的青年200多人组成运输队配合红军作战,嵩口、长校等地组织赤少模范连,以后整连整排加入红军。在第五次反“围剿”斗争中,清流的青年有80%以上参加游击队、赤卫队等武装组织。 解放初期,青年团清流县工作委员会发动团员、青年投入减租反霸斗争,宣传抗美援朝,团结广大青年参加土改、互助合作运动。 1957年,清流县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团员、青年动员自己的家庭入社。全县农村团员1299人,入社1211人。同时,带头学习农业技术,推广先进经验,组织57支青年突击队,兴修水利73条。建立22个图书室,轮训团课教员79名。 1965年,在深入开展“五好青年”(听党的话,站稳立场好;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好;执行政策,遵守纪律好;积极劳动,学习技术好;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好)、“四好团支部”(政治思想工作好;三好活动开展好: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组织生活健全好;联系群众思想作风好)活动中,三明地委授予12个支部为“四好”团支部,24人为“五好”青年。团县委发扬“四好团支部”34个,“五好”青年271名,推动全县青年进一步投入比学赶帮超运动。 1976年,在大揭大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罪行中,团县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县青少年中开展反腐蚀教育,举办29期团干学习班,50期理论学习班,培训骨干510人,出专栏92期,召开各种报告会85场,组织青年突击队138个,种植青年试验田900多亩。表扬先进青年32名、先进集体31个、优秀团员214名、先进团工作者42名、优秀辅导员20名。 1978年,结合县“双打”运动整团整风,重新建立、健全团的学习活动和组织生活制度,全县农村142个团支部有105个建立“三簿一册”(团员登记簿、团费收支簿、光荣簿、青年花名册),邓家建立8个“青年活动室”、8个“文化晚班”、4个图书阅览室,团员、青年组织突击队128个,人数5000多人,带头参加科学试验。全县青年农科组112个,参加社队杂交水稻制种的团员、青年4050人。部分团支部还组织文艺宣传队、举办政治夜校等,团员青年响应团省委“百日增产节约”的号召,从9月至12月增产节约创造价值60多万元,纯利润6万元。 1979年,团县委表彰55名新长征突击手、23个新长征突击队、5名新长征突击手标兵、3个团支部为新长征突击队红旗单位。是年,在开展增产节约百日赛中10人分别被评为青年增产节约百日赛生产能手、节约能手、优质能手、革新能手等。 1980年,开展“共产主义道德风尚百日教育”,争当新长征突击手(队)活动,全县增产节约67195.89元。县表彰26个集体、55名新长征突击手,有2人受团中央、团省委表彰。同年,全县创办青年活动室71个、图书室54个,组织文艺宣传队35个。 1982~1983年,在“文明礼貌月”活动中,全县参加活动青年达3569人次,做好事23880件,成立4057个学雷锋服务队,春耕青帮队258个,为困难户做好事达1963人次,服务项目30余项。受团县委表彰的有文明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60人;受省表彰的有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4人;受地区表彰的有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16人。1985年,开展“双百”(扶持100个乡镇企业,成立100个青年专业协会)活动,组织人员参加市法律常识百题竞赛得到优良成绩,全年受省级表彰的3人,市级表彰的9人,单位2个,县委表彰单位(支部)25个,团干31人,授予“青年之家”2个。1986年,深入开展“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教育。全年举办147期培训班,培训农村青年4770人,各级团组织完成24项公益性青年工程,参加劳动16316人。建成94个“青年之家”。1987年,200名团员组成学雷锋服务队,各单位组成21支学雷锋服务队,服务项目30多个。 1989年7月10日至8月25日,开展暑假教育活动,城区4所学校42名大中专学生开展国防智力竞赛、“祖国在我心中”征文等15项活动。 1990年,推行新科技,团县委组织团员青年开办15所农业技术学校,85所农民文化技术学校,举办食用菌、养殖业等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152期,受训7352人次。其他实用技术培训35班,受训1476人次。 同时,开展“温暖在清流”系列活动。成立学雷锋小组39个,确定综合包户对象302户,建立红领巾劝导队、法制宣传队、绿化美化队等212支,办实事2万件,参加服务队人次近10万。城区建立“雷锋街”、“赖宁街”,城区近100个团支部从行业特点出发,开展“百日承包百名老人”综合包户活动。有30多个青年柜组创建“青年文明示范岗”,创建“绿色工程”52个,新建果园3596亩。厂矿企业团组织开展“双增双节、爱厂如家”活动,全县共完成“五小”(小发明、小建设、小改造、小设计、小改革)1264条,其中222项获省级成果奖,4项获市成果奖,创效益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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