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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烈士褒扬
2011-06-03 11:23:00  来源:  责任编辑:邱东莲  

  一、发 证

  为褒扬烈士,1952年,对全县革命烈士进行调查登记核实后,颁发《革命烈士证书》。1956、1962、1979年先后三次进行复查。

  1983年,民政部统一印制新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全国统一换发新证。清流县换证补证工作于同年7月完成。全县247名烈士,换发、补发新证79张(换证74张、补证5张),其中,发给烈士父母7张、烈士配偶24张、烈士子女46张,对烈士生前有抚养关系的2张。

  二、烈士陵园 碑墓

  为褒扬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县、乡先后修建烈士陵园、碑、墓等多处。

  城关西山南侧革命烈士陵园 建于1951年,面积2000平方米。1952年,在烈士陵园中部建立革命烈士纪念碑。1971年重修,高4.5米,宽1.5米,陵园有烈士墓2座;1956年扑灭山林火灾牺牲的伍棋清烈士墓和1971年为扑灭山火牺牲的张江烈士墓。

  长校乡烈士墓 建于1950年8月,纪念解放军87师261团在剿匪战斗中牺牲的8位烈士。1979年重修,碑高13米,宽2.5米,碑顶为红色五角星,碑正面刻着“革命烈士永垂不朽”8个大字,两旁镂刻烈士芳名。

  灵地田俊文烈士墓 纪念1984年2月9日在灵地上空牺牲的39611空军部队副连级飞行员。面积153.5平方米,碑高80公分,正面刻着“田俊文同志永垂不朽”,两旁是“长空献青春,洒血为人民”。

  沙芜烈士纪念碑 建于1950年8月。1976年8月重建,碑高10米,宽1.3米,碑顶有两把火炬,纪念在剿匪斗争中牺牲的梦溪乡(今划归永安)指导员常用法,农会主任王绍林。

  林畲乡烈士墓 建于1965年9月,纪念碑高3.5米,正面刻着“革命烈士永垂不朽”,两旁镂刻一副对联:革命英雄传千古,烈士英灵昭百世。纪念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牺牲的曾其应、曾富良、谢玉珠。

  三、革命烈士英名录

  为褒扬先烈、教育后代,1982年5月,清流县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完成《清流县革命烈士英名录》第一辑的汇编工作,同年报省编辑成册。1983年续编第二辑。两辑共载入革命烈士259名,其中男249名,女10名;共产党员33人,共青团员4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牺牲的184人,失踪追认烈士的39人,解放后牺牲的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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