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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寄生虫病查治
2011-06-12 16:29:00  来源:  责任编辑:黄柳青  

  1956年2月29日,成立县丝虫病防治委员会,各区先后成立防治小组,当年,在供坊、楼下、黄沙口等三个村血检347人,微丝幼虫阳性人数105人,阳性率为30.26%。1958~1975年,全县进行4次丝虫病普查普治工作,共血检219105例,施以海群生等不同方案治疗,阳性人数由1958年的4810人,降至1975年的105人,阳性率由9.2%降为0.42%。1976~1979年,着重复查复治,共复查26173例,复治78例,阳性人数由1976年47人降至1979年的9人,阳性率由0.33%降为0.09%。至此,全县达到基本消灭血丝虫病的标准,进入后期观察阶段。1980~1986年,共血检8232例,阳性人数23例,阳性率0.28%(其中21例系新垦农场外来劳改犯),清流居民实际阳性为2人,阳性率为0.05%。1987年后,连续4年无疫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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