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县内学校体育设备简陋,有场地的也只开展篮球、跳高、跳远等活动。民国32年(1943),全县举行首次中学生运动会,有福州私立光复中学清流分校(抗日战争中内迁本县),县立农业初级中学、县立简易师范参加。比赛项目有赛跑、跳高、跳远、铅球、标枪、乒乓球等。
1953年起,全县各校贯彻执行《体育教学大纲》,体育课质量逐渐提高。1956年起,推行《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因师资和设备条件限制,项目简化,标准降低。“文化大革命”期间,体育课改为军体课,以军事训练代替体育教学。1976年后,逐渐恢复正常的体育教学。1953~1990年,先后推广7套中小学《青少年广播体操》和《儿童广播体操》。 1977年起,各中小学推行眼保健操,“两课三操”(“两课”即每周二节的体育课和每天下午的课外活动;“三操”即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形成制度。1981年起,全县中小学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中、小学生1983年达标1976人,1985年达标4415人,1990年达标11768人。1986年,县实验小学、一中、三中被省教委、省高教厅、省体委、共青团省委联合授予“达标先进单位”称号;嵩口中心小学被评为省“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先进单位;嵩口中学、里田中心小学、余朋中心小学、林畲中心小学被评为省“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表彰单位。 中小学体育竞赛以田径为主。1957年,举行首次全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各中学、中心小学每年举行不同规模的学校运动会,多安排在6月1日儿童节或10月1日国庆节期间。1956~1990年,全县举行15次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举办9次乒乓赛,篮球、棋类、游泳等单项比赛9次。 学校运动会促进了学校体育活动的普及和提高。60年代,全县中心小学普遍开展乒乓球活动,本县乒乓球水平名列三明市前茅。1979年8月实验小学参加南平举行的“向上杯”基层篮球赛,获第五名;1980年该校参加三明地区小学田径通讯赛,获团体总分第四名;1983和1984年,该校参加市小学生排球赛,分别获得第二名和第三名。1984年,三明市举办三明一中、沙县一中、永安一中、清流一中四所重点中学篮球邀请赛,清流一中男女队均获第二名。1986年三明市举行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本县代表队获团体总分第一名,并获精神文明队称号。1987年10月,三明市在永安举行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本县代表队获得少年组团体第三名,儿童组团体第五名,其中雷华斌、张艺分别打破市男子儿童组400米、800米纪录。1989年7月,本县小篮球代表队参加三明市基层小篮球宁化赛区比赛,获男子小篮球冠军,并代表三明市队参加全省小篮球赛。1990年,清流一中被省体委、省教委定为首批“体育传统项目(田径)学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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