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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2011-11-25 16:51:00  来源:  责任编辑:邱东莲  

 李  长  发

  近几年来,我县卫生工作面对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和各种机遇与挑战,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在市卫生局的精心指导、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县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使我县卫生工作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卫生资源问题显著增长,卫生服务体系明显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新农合制度实现全覆盖,中医药事业加快发展,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在充分肯定我县医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同时,就进一步做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卫生长期积累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已逐步显现,卫生部门面临的压力更大,主要表现在:

  一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还非常艰巨。改革的综合性、复杂性进一步显现,一些工作还不平衡,卫生服务与人民群众需求不相适的矛盾日益凸显,服务方式和质量距离群众期望有较大差距,医疗质量和安全问题渐显突出,医患关系还不和谐。

  二是城乡卫生工作发展不平衡。农村卫生基础薄弱,服务水平不高,服务能力难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农村公共卫生网底还很脆弱,医疗卫生服务供需矛盾仍很突出。

  三是医疗卫生人才短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绩效管理工作实施难度较大,医务人员待遇未得到有力保障,卫生人才引进难、留住难,优秀卫生技术人才短缺、医疗机构超负荷运行等问题仍然存在。

  四是财政保障机制仍需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形成,转换运行机制和增加卫生投入没有同步进行,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建设项目、公共卫生项目和基本药物制度地方配套经费落实不到位,影响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

  五是公共卫生安全影响因素更趋复杂。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以及生态环境、生产生活方式的深刻变化,影响人群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因素增多。一方面,重大传染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多发、频发的风险增加。一些职业健康危害尚未得到有效控制,重大食品安全、药品安全、职业中毒类等事件也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以及精神心理疾病等慢性病对健康的危害进一步加剧。此外,自然灾害影响严重,防灾减灾卫生防病任务繁重。经济社会转型期,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客观存在,对公共卫生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等等。我们要正视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强化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发展方式,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开创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对策建议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医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既是一项民生工程,又是一项革新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十分艰巨。各级领导要加强学习、研究和宣传,深入理解、全面把握新医改的内容、原则、目标和要求,吃透政策、宣传政策;要充分认识医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医改工作的使命感和自觉性;要充分认识做好医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面临的困难,高度重视,增强责任,克难攻坚,确保圆满完成医改的各项任务。

  (二)抓住机遇,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医改给我县的医疗卫生事业带来了发展机遇。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省改革办、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民办医院的若干意见》及市卫生局《关于加快发展民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精神,抢住机遇,完善措施,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一是实行“医卫分家”,引入民营竞争机制。医疗服务指就诊、住院和治疗等,行为指向是个体的,具有很强的个人消费性质,消费时可以分割,具有排他性和拥挤性,不应该定性为公共产品。卫生服务包括预防、疾病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等内容,行为指向是群体性的,具有非排他性、非拥挤性和不可分性,应定性为公共产品。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就必须进行“医卫分家”。

  二是实行“管办分离”,明确相关职责。所谓“管办分离”就是从办医主体角度把办医者与管理者分开。一直以来,政府卫生部门既是办医者、管医者,双是执法者,标准的老子监督儿子式的“三合一”体制,既是裁判员,又是教练员,还是运动员。改革原有公立医院的产权制度,搞民有民营。由办医疗为主向管医疗为主转变,政府的职能重点放在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公正、公平的医疗卫生服务环境上。

  三是实行“医防分设”,设置一乡两院。数十年来,我国公立医疗单位的职能定位模糊,最典型的是乡镇卫生院,同时提供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两个不同性质的服务产品。受利益驱使,很容易发生“有偿服务”挤压“无偿服务”的情况,使预防保健大打折扣。所谓“一乡两院”即分别设立乡镇卫生院、乡镇医院。乡镇卫生院由政府举办,主要承担疾病控制、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新农合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不从事医疗活动。其人员、业务、经费隶属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乡镇医院实行民营。

  三、医改评价

  衡量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成败的标准,不是传统的理论,不是现有的某些文件,也不是政府官员及专家的看法,而是老百姓愿意不愿意、欢迎不欢迎、满意不满意。在这场改革中,最大受益者之一应该要算技术骨干,特别是名医。尊重的是人才,而不是领导。

  医生的脸色好看了,可能会听到医院与医院之间互相指责对方不择手段、强拉病人的行为,但听不到病人被拉而产生的抱怨。让就医的患者体会到“上帝”的感觉。既然是“上帝”,就是医院求患者,而不是患者求医院,那种给医生送“红包”的现象,将逐渐销声匿迹。

  医疗市场开放了,老百姓看病选择的余地大了,不是你医疗单位想给什么价,老百姓就接受什么价。至于医疗单位降价后还能生存的原因,一是改制后加强了药品采购的管理,使药价大幅度下降,降低了成本;二是医院管理加强了,不合理开支大幅度下降。

  引入民营医院后,民营医院推动了原有的“保护伞”,一旦出现违章违法行为,就有可能受到法律法规的严厉处置,甚至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进一步增强了民营医疗机构遵章守法意识。

  (作者单位:清流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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