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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0 17:30:00  来源:  责任编辑:黄柳青  

  214,清流县工商局检查大队执法人员对清流县液化气充装站及城区的 3家液化气供应站的空瓶及实瓶进行突击抽检称重。经检查,尚未发现短斤少两现象。

  据了解,县工商局把关系百姓消费民生的食品、液化气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检查行动。当日,执法人员对位于清流县高树亭的液化石油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摆放有 3组液化气充装设备,每组设备均配有称重仪器,3名工作人员正在对液化气瓶进行充气、装车。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摆放的实瓶及空瓶进行抽样称重(如图),实瓶的实际称重减去瓶身标识重量后均能达到国家标准 14.5±0.5kg,空瓶的实际称重结果略比瓶身标识重0.1-0.2kg。据工作人员介绍,由于用户在用气过程中,并未完全将瓶内气体使用完,故瓶子的质量会比标识质量略重,目前该公司正在对废旧液化气瓶进行报废、更新。随后,执法人员对城区内的 3家液化气供应站存放的液化气实瓶及空瓶进行抽样称重,也尚未发现短斤少两现象。

  同时,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市民,如遇到灌装液化气分量不足时,先不要自行拆封钢瓶封口,可拨打12315举报电话,及时向县消委或工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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