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流县人民法院,有这样一支队伍,在年老当事人眼里,她们是女儿;在同辈当事人眼里,她们像姐妹;在未成年当事人眼里,她们是亲切的“法官妈妈”、“法官阿姨”。她们,就是清流法院的女法官们。这群穿着特殊服装,工作在特殊岗位的女法官,用青春和汗水浇灌心中那座永恒的天平,用辛勤和智慧筑起了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道靓丽防线。 目前,该院共有妇女干警员工23人,其中一线办案法官7人, 2011年立案2736件、审执结各类案件621件,书记员、速录员 9人,2011年记录案件1372件。在综合管理部门的人员,也都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坚守法律与正义,惩恶扬善,女法官们刚正无私;心怀正直与善良,关爱帮扶,女法官们柔情似水。为体现法律对妇女、儿童的人文关怀, 2011年3月,清流法院首届妇女工作组组织女子学雷锋志愿服务小分队 17人深入林畬乡孙坊村、岭官村等地,开展“关爱妇女、法寄真情”活动 ,走访了乡、村的妇女主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21人,通过征询她们对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司法服务。同时,以婚姻家庭、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知识等为主要内容开展了专题法制讲座,当地妇女 50余人到场听课。在村口人群密集处开展了法律咨询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此外,还深入 3个农户家中,积极帮助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回访案件5件,督促当事人认真履行义务。 女法官们用看似柔弱的肩膀支撑起了清流县司法审判事业的半边天,她们克服工作和家庭,学习和生活双重压力,出色完成了各项审判执行任务,向党和人民交了满意的答卷。 2011年“三八”妇女节之际,该院立案庭被省高院、省妇联授予省级“巾帼文明岗”,民一庭被市中院、市妇联授予市级“巾帼文明岗”,肖宝玉同志被省妇联授予省级“巾帼建功标兵”的荣誉称号,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创先争优先进个人”、三明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的荣誉称号,游罕同志被省高院法警总队授予教练员培训班“优秀学员”的荣誉称号,林妍同志被县直机关党工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党员”的荣誉称号,赖荣招同志被授予“全市档案先进工作者”的荣誉称号。 工作中,女法官们争先创优;八小时之外,女法官们也尽显风采。在三明法院庆祝建党90周年暨第二届“天平颂”文艺汇演上演出上, 10名女法官克服重重困难认真学习舞蹈和大提琴弹奏,排演的音乐弹唱节目《肖法官——革命老区献青春》获得了优秀组织奖。在清流县“党旗飘扬九十载,青春演绎五四情”纪念建党九十周年暨五四运动 92周年红歌会上,13名女法官精神饱满、热血沸腾唱响红歌献老区,捧回了红歌会比赛第三名、优秀组织奖两大荣誉。在清流县文体健身操比赛中,清流法院 8名女选手再获佳绩,赢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 “‘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是清流法院女法官们一贯坚持的信念,今后,我们将胸怀大局,同舟共济,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饱满的热情,继续为审判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展现巾帼卫士的别样风采。”该院女子学雷锋志愿小分队队长范招玉如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