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清流新闻
更多》党员之家
更多》文化之窗
当前位置:首页 > 清流新闻网 > 旧栏目 > 消费民生
房屋“美容”变“毁容”工商调解显成效
2013-03-26 08:30:00  来源:  责任编辑:邱东莲  

  (蔡树检  林雅梅 /文)3月10日,消费者江女士到清流县工商局投诉,称其去年10月份从清流县城关兴盛建材行购买了一批总价2488元的瓷砖,用于房子重新装修。去年年底,房子刚装修完没多久,就有部分瓷砖开裂,现在开裂的情况更严重,需要进行重新更换和修理。为此,江女士多次找到该建材行,要求建材行赔偿修理等方面的损失,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江女士到清流县工商局12315台申诉,请求帮助解决。

  工商人员与商家到江女士家中进行现场勘查,确认江女士所称瓷砖开裂情况属实,原因是瓷砖存在质量问题。工商人员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该建材行同意赔偿江女士的经济损失10000元,江女士表示满意。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市面上装修材料种类繁多,质量良莠不齐,因此,消费者在购买装修材料时应选择信得过的商家,选购质量好、耐用的装修材料,在购买商品前仔细查看商品的合格证书及厂家认证证书,并妥善保管消费凭证。同时,当发生纠纷时,可到国家法定机构进行鉴定,凭相关鉴定结果采取维权措施。

主管单位:清流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519号
闽ICP备2023009287号-1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35120210013号
电话:0598-5329559 业务合作QQ:1476150670 投稿信箱:14761506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