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秀 廖翌顺/文)近日,清流县工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清流汽车站客车票价过高,与汽车等级不符,经工商人员查证调解,车站当场将多收差价退还消费者。工商人员立案调查发现春运期间该站共有7辆客车票价与汽车等级不符,构成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该局对汽车站做出罚款5.57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清流县工商局为避免“以调代罚”,充分运用“诉转案”机制,打造便捷、高效、优质的维权救助平台,实现维权执法一体化,至今已查办“诉转案”案件6起,罚没金额11.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