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区违建工作整治力度,清流县城监大队分别于今年5月和7月向位于原大成搅伴站边两处违建管理用房邹姓户主发出了书面限期拆除通知书,但两违建户至今未自行拆除。12月24日下午,龙津镇镇政府、县城管局、住建局、国土局等部门集中开展联合执法,对以上两处违建房依法进行了拆除。 (清流县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