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叶,带上黑匣子,我们执行去。”清流法院执行局书记员小叶,在执行局法官外出执行前总会听到这么一句提醒。 什么是执行法官口中的“黑匣子”呢?原来,清流法院于今年1月份出台《关于审判、执行工作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实行审执工作全程录音录像机制,为执行局配备了人手一台执法记录仪,并要求执行法官外出执法必须用记录仪对执法行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执法记录仪集照相、摄像、录音、对讲等功能于一体,重量轻、体积小、佩戴灵活方便、外观如同“匣子”、颜色为黑色,因此执行局法官亲切地称之为“黑匣子”。 对于将执法记录仪运用于外出执行的初衷,清流法院院长王文光认为:“一方面,如实记录法官的一言一行,杜绝执法的随意性,确保规范执行,加强对干警的监督,确保廉洁执法;另一方面,对执行行为进全程录音录像,当干警执行行为受到当事人质疑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使执行行为免受无端攻击,提升司法公信。” “小小的黑匣子,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据该院执行局黄水根局长介绍,有了执法记录仪后,执行人员的工作压力也有所减轻,很多原本态度恶劣、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听说有录音录像后,态度有所转变,对抗拒法院执行的行为有所收敛。 据了解,从今年1月份将执法记录仪用于执行工作后,清流法院对受理的所有执行案件全部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已执结案件325件,同比上升38.3%,无一因个人执行行为引发的投诉,无一暴力抗法事件。(熊中文/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