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清流新闻
更多》党员之家
更多》文化之窗
当前位置:首页 > 清流新闻网 > 文化之窗
清流苏区教育
2014-11-27 09:54:00  来源:  责任编辑:邱东莲  

  清流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苏区21个组成县之一,是毛泽东、朱德、彭德怀、陈毅、叶剑英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经亲身进行革命实践活动的地方。清流苏区创建始于1930年,发展于第二、第三次反“围剿”斗争期间,直至1934年10月红军北上抗日,进行二万五千里长征为止。伴随着苏区的创建、发展,清流苏区的教育事业在党的领导下也同时在全县城乡蓬勃开展起来,列宁小学、工农夜校、军政干部学校成为苏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1930年共产党在闽西成立了工农民主政府后,即把教育工作作为革命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十分重视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及时发出指示,要求各地各级苏维埃政权,要把教育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1931年春,清流县李坊、里田、荷坑、长校、下谢、江坊等相继成立了苏维埃政权,这些村立即开展扫除文盲工作,积极发展社会教育,利用原有的学校和蒙馆,采取儿童白天上课,夜晚成人上夜校学文化、学政治的教学方式,开展苏区教育。这一时期这些村的学校都称为列宁小学,是清流县南片较早开展苏区教育的地方。

  1931年7月6日,红军再次解放清流城,成立了清流县工农革命委员会,下设教育文化委员会,由伍汉高负责该委员会工作,具体领导本县儿童、青年和成年教育,通过工会、青年团、妇女会等组织开办各种形式的夜校,如工农夜校、妇女识字班、农民夜校俱乐部、文化室等。儿童教育由儿童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1932年春,随着清流革命事业的发展,清流成立了苏维埃政府,下设教育部,有力地加强了苏区教育事业的领导,全县先后创办了28所规模大小不等的列宁小学和50多所不同类型的夜校,清流苏区教育取得显著的成绩。

  列宁小学是苏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清流苏区时期开办的列宁小学有明确的办学要求,有明确的教育方针,有明确的教学方法,有服务于革命需要的教学内容。县区苏维埃政府要求有开办列宁小学的地方,6-11岁的学龄儿童有受小学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以养成智力和劳力作均衡的发展为原则,并与劳动统一的教育的前途。列宁小学实行义务教育,教育经费由苏维埃政府财政中支出,也可以由地方筹措和群众募捐。教员的生活待遇与区乡工作人员一样,每人每天伙食大洋一角,教员本人所分的田地实行代耕,父母妻子交地税一半,对教学工作优异者发给奖金,并给予精神鼓励。在林畲村塘堀邱家大屋墙上至今仍保留着红军书写的“设立工农夜校免费读书,反对军阀压迫革命!”的大幅标语,明确提出苏区教育实行免费教育的要求。在教育方法方面,提倡文化识字教育与政治教育紧密结合,同时还对儿童进行军事教育、劳动教育。组织儿童站岗、放哨、传递情报,组织学生帮助红军家属砍柴、挑水等力所能及的劳动。组织学生经常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拥军、扩红,宣传苏维埃文化,发动群众讲究卫生,移风易俗,反对迷信等。在教学方法方面,列宁小学强调注意儿童的心理特点,采取启发式、讨论式的教学方法。学习的科目有识字、写字、心算、笔算、常识、音乐、美术和体育。由于当时教学条件差,教室不足,很多列宁小学借用祠堂庙宇作为校舍,象里田李坊列宁小学设在老红军战士李亦山的祖厅。由于学生文化程度参差不齐,一般采用复式教学。在办学形式上也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多样的教学方式,有设全日制的,有设半日制的,农村列宁小学在农事繁忙时则放农忙假。清流列宁小学的创办到停办前后三年多时间,由于当时的战争环境,列宁小学时停时办,但都努力克服困难,坚持办学,列宁小学的教员和高年级的学生还要担任工农夜校的扫盲教学工作,表现非常出色。长校乡的列宁小学由于在组织儿童操练,开展革命宣传活动方面成绩突出,曾获得上级表彰,至今红军101团团部授予长校列宁小学的红绸布奖旗作为珍贵的革命文物保存下来。

  大办工农夜校,积极开展扫除文盲,发展社会教育,是清流苏区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1931年,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解放了清流东北面的林畲、孙坊、石下等地,建立苏维埃政权后,各村相继办起了民众夜校。1932年,红军在孙坊创办了“地方军事干部政治学校”培养了一批清流、归化籍的军事干部。1931年成立清流县苏维埃政府后,工农夜校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县各地开办起来,夜校识字班的学员多数是16岁至45岁的劳动群众,妇女占很大的比例。课程设有识字课、算术课、读报课和唱革命歌曲课,使用的课本有油印的《识字课本》、《平民课本》、《自然常识》、《珠算》等。

  清流苏区教育虽前后仅三年多时间,然而他给后人留下的却是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清流苏区教育为革命事业培养了大批人才,与此同时苏区教育艰苦创业精神,一切为着工农大众服务的宗旨,永远激励着后人。苏区教育在清流教育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本文作者:伍耀汉  原县教育局主任科员)

主管单位:清流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519号
闽ICP备10031772号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111007号
电话:0598-5329559 业务合作QQ:1476150670 投稿信箱:14761506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