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财政、国税等相关部门,对清流县新型建材企业——清流县大成砖业有限公司利用“煤矸石”生产非粘土烧结多孔砖、非粘土烧结空心砖进行资源综合利用认定。 通过听取生产技术汇报、现场察看、查阅资料等,相关部门一致认定,产品质量经福建省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符合GB13544-2011《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MU10强度等级技术指标要求;生产的产品和生产工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台账比较完整,提供的相关数据比较准确;原材料和商品出入库情况比较清晰,购销合同比较完整;能够按规定进行环保监测,已达标排放,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给予该公司资源综合利用资格初步认定,并将上报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予以资源综合利用资格认定。(肖金昌/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