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政策宣传到位。联合县地税、财政多个部门深入用人单位开展《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失业保险的政策知晓度。 二是强化扩面征缴。始终把新上企业和各类中小企业上失业保险扩面作为工作重点,从源头上把关,保证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努力提高失业保险基金入库率。 三是规范发放管理。按照审核、复核、审批、发放的程序,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资金入库、参保人员、缴费凭证、缴费时间一一对应,保证失业保险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职责明确,流程规范。 截至目前,参保职工达到11835人,1-4月征收失业保险基金158.5979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500人次,支付金额39.8071万元(其中支付失业人员救济金497人次35.2599万元,农民工一次性补助3人次9120元,代缴医疗保险134人次3.6352万元)。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