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清流县为期2个月 的禁渔工作顺利结束。 4月1日实施禁渔工作以来,清流县 渔业执法人员深入各乡镇、渔区、码头开展禁渔期宣传活动,做到“四早三严”(即“早宣传、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和“严管理、严检查、严执法”)。制定了2015年 度内陆水域禁渔期实施方案,印发《禁渔通告》300 分,发放禁渔宣传资料1300份,利用有线电视台 30频道和单位走字频播放禁渔通知、播放半个月,通过手机短信向广大渔民发送禁渔通知600多条,张贴标语 60幅;严格执法,共出动护渔宣传车16车次,出动巡逻执法车2 3辆次,检查船只163艘次,查处案件 9起,查获违规捕捞船3艘、电鱼机 9台,没收违法捕捞渔获物46公斤 ;禁渔期间,开展渔业船员安全生产培训两期,培训船员263人次;同时 开展溪河水域增殖放流活动,投入资金26 多万元,在龙津河水域增殖放流鲢鱼、鳙鱼、鲫鱼 、鲤鱼等品种鱼苗近 30万尾,改善水质环境,促进自然水域 生态平衡。 禁渔工作,得到广大渔民群众的支持,有效地保护了清流县的渔业资源。(余远长/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