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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清流县里田司法所会同里田公安警务室利用“座谈式”调解法,成功调处一起因灾后重建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据了解,5月31日,李某因在“5· 19”洪灾中良田受灾严重,复垦心情迫切,擅自将上游水沟堵塞,导致水沟排水功能丧失,这导致凌某的秧苗被冲毁,双方引发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大灾过后,大家都在积极恢复生产,力争弥补损失。此时此刻,灾后财产被人为二次损毁容易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针对这起特殊时期的财产损害纠纷,调解人员先是利用座谈的方式缓解彼此紧张的气氛,然后通过与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心连心的沟通交流,深入剖析了当地风序良俗的人情义理,详细阐述了法理在本案中的具体表现。最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 (林锋/文图) |
闽公网安备35042302000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