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清流新闻网 > 旧栏目 > 部门快讯
清流县两违办依法拆除一起违章建筑
2015-06-12 08:43:00  来源:  责任编辑:邱东莲  

执法人员依法拆除楼顶超高违建物

  6月8日下午,清流县两违办组织执法人员对桥下一违章超高搭建行为进行强力整治,依法拆除楼顶违章搭盖200多平方米。

  据悉,为加强城市管理,推进“两违”治理工作,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和乱搭乱建行为,县两违办始终把“两违”治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保持 “两违” 打击高压态势,做到“两违”问题发现一起拆除一起。

主管单位:清流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519号
闽ICP备2023009287号-1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35120210013号
电话:0598-5329559 业务合作QQ:1476150670 投稿信箱:14761506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