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平均月工资2000元,比2014年增长了12.3%。这让我在家门口打工很安心。”已在嵩溪豆腐皮合作社上班5年的农民工李爱萍高兴地对我们说到。得益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清流县豆腐皮、花卉、溪鱼、茶叶等四个行业的职工最低工资由原来的700元上升至目前的1100多元,一线职工劳资关系实现和谐稳定发展。 为减少和避免产生劳动矛盾、纠纷,有效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今年九月开始,清流县成立了由县总工会、人社局、工商联等部门组成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小组,并建立一支由45人组成的专兼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制定工作计划,确保以豆腐皮、花卉、溪鱼、茶叶等四个行业为试点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稳步推进。 截至目前,清流县已签订行业性工资协议4份,乡镇工资集体合同4份,覆盖企业41家,职工1638人。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职工年平均工资增幅达10%以上。(黄茂辉 江凤/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