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清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任命15名人民陪审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增祥向各位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 据悉,2010年选任的人民陪审员任职期满后,清流法院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详细选任方案,向社会发布报名公告,并加强与县人大、司法局等单位沟通。经过个人报名、组织推荐,最终确定15名综合素质好、工作积极性高的拟任人选,由清流法院王文光院长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新增选的15名陪审员涵盖了教师、医生、公务员、个体工商户等多个行业,清流法院将择期开展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帮助新任陪审员尽快进入角色,更好地胜任工作。(林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