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市农业局兽医实验室监督评审组一行4人,对清流县动物疫病与动物产品安全检测中心实验室进行现场 复验考核。 监督评审组严格按照农业部《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的监督评审方案和相关细则的要求,对清流县兽医实验室的机构、人员、设施设备、实验室管理和运行情况进行了 现场复验考核。此次共考核监督 评审项目79项,其中关健条款24项,一般条款55项。 经过考核,清流县动物疫病与动物产品安全检测中心实验室人员和组织机构健全,职能明确,人员结构、素质和培训情况符合要求;实验室环境、卫生符合规定;布局合理;实验室设施、检测仪器、质量管理文件符合要求 。关健条款24项合部合格,一般条款55项中有3项 不合格,监督评审组对此3条不合格项要求进行整改。 通过此次复验考核,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兽医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生物安全管理体系, 对促进兽医实验室业务工作的开展,提升动物疫病预警监测和综合防控能力,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沈晓湖/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