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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法院实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
2015-11-09 15:47:00  来源:  责任编辑:邱东莲  

  为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审判质效,近日,清流法院出台《专业法官会议实施办法》,推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法官集体的智慧解决重大、复杂、疑难、新类型案件。

  据了解,根据案件性质,清流法院设立刑事、民事、行政3个专业法官会议,分别由分管院领导、相关领域审委会委员、庭长和资深法官组成。专业法官会议的职能主要为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提供咨询意见,研究涉及裁判尺度统一法律适用问题,发现推介参考性案例和其他典型案例等。

  此外,为确保该制度的落实,《专业法官会议实施办法》要求每月定期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对专业法官会议议事规则、程序、效力和保密原则进行了明确,并实现与审判委员委会讨论案件制度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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